特许加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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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常为被特许人主张的合同可能构成欺诈要求撤销合同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多种,针对这些情形特许人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1.为避免因“两店一年”条件产生欺诈的法律风险,在该条件尚未具备时,特许人应主动向被特许人披露相关情况,并要求被特许人对已明确知悉风险的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如特许人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该问题,则应尽早促成条件的成就,避免因该问题直接面临法律对该合同效力的否定性评价。 2.为避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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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条例》第22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条例》采用列举方式规定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1)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2)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3)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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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作为特许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商法责任 强制性规范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和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管理性强制性规范是授权管理机关可以就特定类型的民事行为对民事主体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管理性规定,产生行政责任,但不当然影响民事行为的效力;效力性强制性规范是绝对不允许特定类型民事行为发生效力的强制性规范,违反此类规范,不仅发生行政责任,而且其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亦会被否定。 特许经营第一网,个人作为特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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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回顾2017北京连锁展创业盛宴,2018北京连锁加盟展重磅出击 2018北京连锁加盟展览会 主题:2018第34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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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华讲特许】是什么拯救了奥运会?实际上,在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之前,没有城市或国家愿意举办奥运会,因为太赔钱了。比如上一届即1980年的莫斯科奥运会更是花去了90亿美元而毫无盈利! 然而,在尤伯罗斯操作了1984年的奥运会之后,奥运会出现了大发转,即开始赚钱,而且是赚大钱,奥运会从此就成了人人想争办的摇钱树。 尤伯罗斯是如何做到的? 他主要运用了两种手段: 其一是全面资源运营理论指导下的开源节流。比如不建设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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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加盟商违约后要承担多少项违约责任 特许经营第一网解答:这个根据案情的不同而不同,基本上法官会考虑违约的过错情况和已支付的赔偿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救济遵循的是损失填平的原则,即一方当事人因违约导致的赔偿金额应不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合同解除后加盟商继续经营构成违约,法院最后判没收了保证金15万,但加盟费仍应退还11万,另外合同另外一条的违约金损失条款30万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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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目前企业的经营模式大多以招商加盟为主,招商加盟(特许经营)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是否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取决于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相关政府不会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市场监督局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对此,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要求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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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签订加盟合同后1年多了没开店可以解除合同退款吗 特许经营第一网解答:若是因为加盟商自己的原因不开店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不能退全款但可以退部分款。 判决书节选: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虽然原告与被告提X公司签订的《专营单店合同书》未对原告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及期限作出约定,但原告依法应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是应限定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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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经营从标准定义上说明,就是某一个有着一定经营能力的品牌总部,把自己的商标、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签订加盟合同的形式,授予给投资者使用。之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条款去进行日常的经营活动。 因为品牌总部提供给投资者的,是品牌自己在多年的实践经营中整合出来的成功经验,所以加盟商需要向总部支付相应的费用,用于企业无形资产的获取,也算是对于品牌的一种补偿。加盟商和加盟品牌,在外人看来就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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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先来了解下连锁的经营模式:连锁店一般都是自投资,自经营的门店,一般来说品牌的实际控制权均来源于品牌的总部,与直营的模式类似,它一般是不面向全国的区域进行广泛的招商加盟。 连锁经营的模式一般来说没有产品的定价权利,需要与总部进行统一定价。在人员的管理上,连锁是采用垂直管理的模式,连锁的方式利于管理,利于品牌的平衡发展,不易破坏市场的定价与规则。但连锁店的投资费用往往会非常高,成本较高。 其次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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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如何区分加盟合同与买卖合同? 特许经营第一网解答:产品销售合同仅涉及特定产品销售,产品提供方仅为其产品质量负责,此外并不拥有更多的监督、管理、培训、技术支持等权利或义务。而特许经营合同除了将自己的商标或企业标志许可给另一方使用外,还对另一方进行统一的管理。 判决书节选: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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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行业的加盟前景,通俗一点来讲,就是指该行业在未来的发展状况可能如何?如果前景光明的话,那就有加盟的价值,如果该行业只会在短时期内兴盛,是昙花一现的话,那就没有加盟的必要了,否则会造成金钱和精力的浪费。好了,说了这么多,那么如何判断一个行业的加盟前景呢?想必各位都很好奇吧,不妨看看特许经营第一网的回答。 如何判断一个行业的加盟前景? 一看行业现状: 判断一个行业的加盟前景,首先需要分析其发展现状如何?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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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需要了解?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市场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加盟项目,项目的繁杂,也增加创业者需要加盟了解的事项,那据悉,加盟了解期可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加盟需要了解什么——选择品牌阶段 市场中有很多可以加盟的行业,如餐饮行业、零售行业、家居行业……这不同的行业所对应的市场前景与投资价值是存在差异的,故在加盟之前需要对各行各业的市场前景有着充分的了解,确定所需加盟的行业。 市场中可加盟的行业有很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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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个事情,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企业不得不把相应的特许经营备案项目转手出去。这种情况我们不能避免,而且也是特许经营企业最初就要考虑到的问题。也有一些企业备案了好几个特许经营项目,就等着市场行情变化,让手中的特许经营项目增值进而转售出去。   而对于大多数的创业者来说,购买的一个新项目可能比自己创建一个特许经营项目更具优势。因此转售特许经营项目也成为一个热门。但是,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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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管从事任何行业都具有一定的风险,风险虽然不能够避免,但是我们能够想办法让他降到最低。那么对于母婴用品加盟店该如何降低风险呢?下面特许经营第一网为你分享一些降低母婴加盟店风险的经验。   首先,要留心加母婴用品店创业加盟主的进货渠道、代理等级,这直接关系到店里商品价格有没有竞争优势。如果厂家自己在推广品牌专卖店,问题会简单很多,所有渠道来源都能搞清楚,对后期的风险也容易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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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店已经成为如今的主流,很多人都会选择开设加盟店。那么对于加盟店主来说什么样的店主才算的上成功的加盟店店主呢?要想成为成功的加盟店店主要具备些什么呢? 诸多的经验表明,成功的加盟店店主应该具备令人称道的条件,才能与连锁总公司的经营理念一拍即合、共创未来。 1.热爱做生意 大部分的加盟店在开幕前,都有连锁总部的支持与协助,使加盟店在开店之初能顺利上手,如鱼得水。但拥有原动力是加盟店主不可忽视的,即拥有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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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开家服装加盟店不知道从哪下手,先来看看国内中高档服装加盟店的选址吧,文章中有在开店前期选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注意事项,好的店铺街才有好的经营。 服装加盟店——作为成功服装店的选址要注意的几点: (一)、商业活动频率高的地区这种地区一般也是商业中心、闹市区,商业活动频繁,则营业额必然较高。这样的店址就是所谓“寸金之地”。在这类地区,物流快,对于服饰业来说,服饰的流传趋势很快,如果商品流动慢,则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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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双方除认真核查对方的名称或名字、营业执照编号或者身份证号、法人代表、住所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外,应注意审查以下方面:   1、审查特许人的准入资格   被特许人应当认真审查特许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准入资格。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必须为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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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认为,有时候“重要的”无法计算,能计算的又不重要。知识,正就具有无法计算的重要。但无论如何企业的行为是一种高理性经济人行为,对知识价值的计算成为重要的基本内容。知识价值,是由包含在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或智力密集程度)决定的。 知识能大大增多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主要来自知识价值。知识能够也应该用知识所导致的决策或行动来评估。从组织知识的重要程度来分析,其知识的纵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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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各国餐饮文化的不断交流,如今西餐行业在我国已经是一个被广大投资者关注的投资项目。想要加盟西餐行业,首先就要了解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势,这样才能够知道该在之后如何去经营西餐加盟店。下面,特许经营第一网就和大家谈谈西餐行业发展前景。 一、 顾客群体消费水平偏高 澳洲的龙虾,意大利的牛排,法国的鹅肝。在闲暇时光享用一份西餐正是一些美食爱好者的不二之选。而作为西方国家的餐食,西餐价格普遍偏高,这也自然定位了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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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查被特许人转让特许经营权条款 一般而言,特许人不鼓励加盟店转让,但因某一个加盟店经营不善,整个特许体系的声誉和形象将受到影响,因此,转让情况难免会发生。为避免因转让给整个体系运营带来风险,特许人应当在合同中对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严格规定,限制被特许人转让合同的权利。特许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者不允许被特许人转让特许经营权,或者要求被特许人在符合合同规定的转让条件时,才可转让,受许人强行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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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双方是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一般情况下应当各自承担责任,但因特许经营体系成员的故意、过失侵权或违约行为,导致特许人被起诉的现象在特许经营中越来越普遍。因此,特许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下内容: 1、明确约定双方法律关系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是基于特许经营合同建立的特许经营法律关系,而不是任何共同投资、承包、合伙、委托、代理、雇佣或者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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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发布的信息:截止至2019年1月31日,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并公告的企业总数量为4414家。查看原文点击下面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4kS5t_wmdEpqh7lgBxE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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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早期与近代的特许经营和现代的特许经营是有着许多本质不同的方面的,具体而言,主要就是一下几点: (1) 处于特许经营关系的中心地位者不同 早期与近代的特许经营中,受许人处于特许经营关系的中心地位,受许人掌握的主动权并可借此获得比现在大得多的利益。 (2) 受许人的权益受保护程度不同 早期与现代受许人比当代的受许人拥有好得多的合同性交易。 (3)特许经营合同不同 与之相比合同相当简短,其更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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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第一网,《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一条实际是《条例》赋予了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的无条件的单方解除权。那么,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被特许人是否还有无条件的单方解除权?二是这里的一定期限该怎么确定? 第一个问题比较好解决,因为这个无条件的单方解除权是法律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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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第一网,特许人随意终止合同或不展期的行为往往使受许人遭到致命打击,无法实现其预期的经济目的。面对特许人的这种权利滥用,未来的受许人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不断要求在合同条款上限制特许人的这种行为。美国各州为了保护受许人的合法权益颁发的通知和只适用某一种特许经营的“终止法”就多达90个。 不展期是指在合同期满时,特许人不同意与受许人继续保持合同关系。终止合同是指在合同期间包括展期在内,特许人要求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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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给加盟商的,并由此获得加盟商支付的使用费,是一揽子服务。 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地买入、再卖出,或者受其委托代为经销该产品。更多内容,请关注特许经营第一网。 在特许经营中,必须要确保特细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即总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给予全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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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商通常要在设立区域主加盟商、区域的开发商、普通的加盟商还是采用承包加盟商等四种关系模式中进行选择。这几种模式之间的选择涉及到公司的战略发展、品牌的影响力、资源和控制能力。同一个品牌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区域可能要采取不同的加盟模式。 其中资源对于模式选择的影响需要通过建立项目的财务预测模型进行计算后确定;结合性因素的确立和加强。结合性因素是连锁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在特许经营体系中的体现。更多内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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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模式设计的第二部分内容是特许加盟模式也就是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与加盟商之间的合作模式。 特许加盟模式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采取什么样的特许加盟模式,是单店加盟,还是区域加盟,是直接特许,还是熟店转让等等;二是特许加盟授权的具体内容,比如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经营诀窍的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专营,特许授权的期限、地域限定等等,三是加盟者需要缴纳的费用,比如加盟金、保证金、品牌使用费、广告基金等等。 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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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药店是一个具有敏感度的经营业种,由于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故而,在进行品牌加盟之时,不仅是企业就连政府相关部门也会给予关注。正是因为如此,连锁药店的门槛才会逐年提高。那么,如何加盟连锁药店?据了解,连锁药店的加盟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类:   1、管理人素质要求:   由于专业性的需求,加盟药店的直接管理人需要是行业专业人士(最好是药剂师、医师、或者是医界从业人员),对于药品具有一定的认识。并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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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识别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加盟者在签订特许合同时除了着重审查特许可人的相关资信,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外、还要注意审查其是否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完成上述资信调查后加盟者仍不要急于签订合同,还要注意防范如下几点: 1、高回报低投入为诱饵的虚假广告 特许方利用加盟创业者暴富的心理,通过展会、广告、网络等方式大肆对加盟项目的周期短、见效快,回报高等内容进行宣传,加盟者一旦加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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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之所以需要关注这个,一方面在于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需要,另一方面也是被特许人必须了解特许人是否具备特许资质,从而能够区分合同发生纠纷时的法律适用问题。而且这个属于特许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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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二、定义条款 三、 总则 (一)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二)特许经营原则 (三)当事人的关系 四、商标商号等的使用许可 (一)商标、企业标识、LOGO等的使用许可 (二)使用许可的条件 (三) 商标、标识的保护 五、专有技术的提供 (一)专有技术的提供 (二)运营手册及其他商务文件的交付 (三)开业前的培训 (四)开业后的培训、经营指导 六、加盟店的建立与运营:更多内容,请关注特许经营第一网。 (一) 加盟店的建立 (二) 加盟店的运营 (三) 开业日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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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特许经营合同是与多数加盟者签订的,它具有特许授权条件上的统一性、全体加盟者的平等性、总部与各个加盟申请人交涉合同条款时不得进行大幅修改等特点,所以,在特许连锁系统创立初期的合同条款与系统步入成长期后的合同条款,在实质上不应存在差异。在特许连锁导入初期,应从特许经营体系发展的立场制定特许经营合同。 此外,什么是特许连锁系统发展中的重要内容?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如何规定?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应当采取何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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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特许人“销售内容”的特许组合,应当是成功经验的积累并经实证检验过的有价值的东西,是想要购买、复制“成功”的加盟者所欲获得的内容。 日本特许连锁协会对特许组合的定义是“被充分组合而成的一系列或者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规划(program)或者计划,是进行了详细而充分的准备作为完整的服务体系直接提供并能以一定价格进行销售的”。在这里,特许组合首先是在“被充分组合的一个系列规划”和“完整的服务体系”的意义上使用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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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推广、宣传费,是指特许人为对特许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和开展其他营销活动而收取的费用。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定期收取。可以基于被特许人总收入的百分比确定,也可以确定一个固定值。 所谓欺诈行为,是指特许人故意告知被特许人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被特许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所谓收益宣传,是指单个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确定性的利润收入。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的“欺骗、误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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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特许人依法行使任意解除权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特许经营合同解除 被特许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特许经营合同解除。被特许人依法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应当向特许人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该通知到达特许人时解除。 (二)特许经营费用返还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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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号是特许人通过网络申请备案的唯一身份凭证,特许人在获取商务部备案系统网站登录号以后,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即可进行备案页面的备案操作,上传和修改文件。 通过登录号的投放和获取,保证特许人能在自己的空间中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备案机关的管理,将不确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领取登录号只是申请备案前的一个身份审查过程,正如企业办理登记以前应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登记表格一样,属于备案前的准备工作之一,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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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撤销的提出 1、商标局的主动撤销违反《商标法》强制性规定的,或是以欺诈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册商标。 2、任何个人和单位可以对违反《商标法》强制性规定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3、商标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对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限制。 4、对已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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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甲公司取得A支付的一次性缴纳协议期内连锁经营权使用费8万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九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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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第三产业"服务业在我国新兴发展,现在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需求很广泛,比如产后修复中心行业,它能帮助产后母亲健康、安全、快速调理产后体质,所以它的发展前景很大,如果我们要投资这个产后修复行业,自己没有运营经验,那就要加盟一个品牌,借助它的优势规避风险,那么,加盟一个产后恢复连锁店优势有哪些呢。 加盟一个产后恢复连锁店,会给自己带来知名的品牌效益,总部会直接指导门店的经营,全国统一门店、服装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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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企业国际特许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直接出售特许权、设立独资经营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附属公司、建立地区发展商、授予主特许权、建立合资或合作企业等。 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特许经营的方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从境外向中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即跨境交付方式; 二是通过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其他中国企业授予特许权。更多内容,请关注特许经营第一网。 国际特许经营企业在中国的扩张,除特许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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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特许人应当披露的诸多信息中,很大部分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很可能给特许人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虽然任何企业都有可能涉及商业秘密问题,但特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具有自己的特点: 1、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具有多元化特点。特许经营的运作方式决定了特许人必须将特许权许可被特许人使用。就特许权中的商业秘密而言,特许人是商业秘密的所有人,被特许人是商业秘密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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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人的法律风险与责任包括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   1、行政法律责任   从行政管理角度而言,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人从主体资格准入、宣传推广、备案、信息披露、合同的基本条款、对加盟商的培训、支持、督导,特许授权的期限、特许费用的收取等特许经营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规范。比如说,特许准入资格方面,要求特许人必须为企业,具有经营资源,具有成熟的经营模式,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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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条件 如果您是一个小规模经营者,或想投资,首次成为小规模业主,那您眼中的加盟起码有: 1、它背后有一个公司总部 2、它提供货源; 3、它更新产品来适应市场; 4、它提供指导和帮助 5、它保证投资者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6、非盲目探索,迅速入门; 7、远离散户经营模式,拥有核心竞争力; 8、新的模式已被消费者认同,并成发展趋势,商机无限…… 程序 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签订“加盟意向合同” 选址及评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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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华讲特许】昨天和一个连锁加盟的企业老总聊天,他提出了两个问题,或者说是抱怨加盟商的两个方面:一是加盟商不全力、不专心地做加盟店;二是加盟店盈利状况普遍不理想,只有加盟商个人有能力的加盟店才赚钱,没能力的加盟商的店全部不赚钱。 我的回答是,上两个问题的根源全是特许人,而非加盟商。为什么呢? 第一个问题,加盟商不全力、全心地去经营加盟店。这种非良性状态出现的原因有可能包括盟主当初选择这个加盟商就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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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华讲特许】按照特许经营的“大同小异”的复制和统一化原则,加盟店的物品价格在每个地区应该有所区别,但是特许人必须设定好各店的价格之间的差距,否则,价格差距太大的话,会促使消费者涌向低价店,放弃高价店。如何计算这些价格差?比如可以用这样的思路,两店之间的价格差约等于或稍大于消费者从高价店到低价店的交通费用。假设同样的物品在A店卖100,在B店卖80,如果A店商圈的消费者到B店购物的交通费用是20元或稍多些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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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特许人哪些备案信息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备案? 答:根据法律规定,特许人的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一)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经营资源信息; (三)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特许经营第一网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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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者违约的情况占据了多数比例。常见的违约行为有拖欠特许加盟费用,其中尤以特许权使用费(品牌管理费)居多。除此外,运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违反加盟手册的规定也不在少数。在被摘牌的加盟者当中,欠费是第一因素,其次就是加盟店的服务不符合特许者统一规范要求。   加盟者其他的违约情况,还包括超出授权区域或授权范围经营,不从指定的供货商处购买设备设施,不接受特许者的督导,擅自提高或降低商品或服务价格,擅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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