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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峰造极抑或信步绝路——读《尤利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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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种天才,他的创造不是为后人开辟道路,而是遗世独立地走上一条别人不可能再走的路。他不是为世界探索通衢,而是探索绝路。
      我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决定要读《尤利西斯》,当我读了几十页后,又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决定将这部书读完。我极度痛苦地咀嚼着这部“天书”,一边恶毒地诅咒着乔伊斯这个乖戾的家伙,一边又怀着膜拜的心情想象着这位天才的音容笑貌。毫无疑问,在接触乔伊斯的另一部“旷世天书”《芬尼根的守灵夜》之前,《尤利西斯》是我看过的最为艰涩的一部书,也是让我读着最为郁闷的一部书,况且我读的仅仅是一部中译本而已。可以说这部书没有让我体会到一点阅读的乐趣,读完它可以说纯粹是出于一种好奇心,一种对于登峰造极的天才的好奇,好奇一本小说究竟可以写成什么样子。
   读不懂《尤利西斯》对于我这样一个毛头小子没甚么好丢脸的,连卡尔•荣格这样学富五车的人都说用了三年才读通《尤利西斯》,他曾在给乔伊斯的一封信中说:“我花了三年时间才读通它。我很感激你写了这么一部大书,我从中获益不少。但我大概永远不会说我喜欢它,因为它太磨损神经,而且太晦暗了,我不知你写时心情是否畅快。我不得不向世界宣告,我对它感到腻烦。读的时候,我多么抱怨,多么咒诅,又多么敬佩你啊!”我只用了几天功夫就将这《尤利西斯》读完了,中间的一些古语题和戏仿体都跳过去了,因此又怎能真正领会这部天书的真正内涵。我没有看过传说中的天书《芬尼根的守灵夜》(尚无中译本),所以觉得《尤利西斯》已经是在艺术上登峰造极了,但这种探索的方式是否值得我们借鉴,我表示严重的怀疑。



1楼2011-03-01 20:38回复
    萧乾先生曾在《瑞士之行》中写道:“这里躺着世界文学界一大叛徒。他使用自己的天才和学识向极峰探险,也可以说是浪费了一份禀赋去走死胡同。究竟是哪一样,本世纪恐难下断语。”我同意萧乾先生的说法,乔伊斯竭力将作品变成拒绝阅读的仅仅具有“可写性”的文本。与罗兰巴特的“作者死了”相反,乔伊斯追求的是“读者死了”。乔伊斯本人也曾承认他是有意为读者设置理解障碍。乔伊斯可以说是完全解构了读者的阅读经验期待视野,读者在阅读文本时很难有什么期待视野,因为阅读中遇到的种种文字游戏已经把人弄得的晕头转向,谁也不会想到小说的下一行将会出现什么能指,谁也难以预料,这种能指负载着什么样的所指。接受客体只能在创作主体的掌控下亦步亦趋。乔伊斯的想法明显与后来的接受美学是颇有冲突的,接受美学主张真正的文学作品是在第一文本的基础上由于读者对文本的误读(包括正误和反误)而形成的第二文本。艾布拉姆斯认为文学由世界,作家,作品,读着这四个要素相互交织成一个有机整体,而乔伊斯则恶作剧似的要割裂这几个元素的联系。作家固然可以为艺术而艺术,为自己而写作,但历来经典的作品都不是由作家本人自封的,而是在长久以来由读者所判定的。由于《尤利西斯》以他在形式上的巨大的独创性引起了批评家的广泛注意,也算吸引了不少读者,因此成为经典,但这也许是这种巅峰实验的最后绝唱了。再继续这样的实验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芬尼根的守灵夜》可以称之为奇书,天书,但很难称之为经典,同样后来的法国新小说,中国的先锋派小说也几乎没有经典之作了。作品要面向接受者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那种形式上的先锋探索在国内外都明显的衰退了,文学理论思潮从枯燥艰深的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形式主义流派转向了文化研究。


    2楼2011-03-0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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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什么,最后一部分居然发不上去,哪有不当言论啊!


      3楼2011-03-01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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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我觉得文学不能关起门来搞实验,也不能只写给评论家看。《尤利西斯》是伟大的,但并不值得我们去学习。


        4楼2011-03-0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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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中国的文学之路应当是以现实主义为主吸收现代派的各种手法,并表现出自己的民族特色。最近在贴吧里看到许多朋友的小小说,作者许多都是九零后。他们写的都非常精彩,思想也很深刻,但大都缺乏民族特色,文体风格太西化了(当然,我也模仿过一些西方文体),


          5楼2011-03-0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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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否是一种文学上的后殖民主义在起作用呢?我说的并不算是对孩子们的吹毛求疵,民族特色是要从少年就培养的,老舍不是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吗。欧美人有他们的表达方式,亚非拉民族也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历届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亚非拉作家的作品都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的。


            6楼2011-03-0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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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和文哥砸碎了传统的瓶瓶罐罐,,也许我们应当拾起一部分来。希望大家都加油,一同为建构中国当代的文学大厦而努力。


              7楼2011-03-0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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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发不了,所以就分开发了,哪有不当言论,吓死我了!


                8楼2011-03-01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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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点感想,对《尤利西斯》的内容不敢做任何评论


                  9楼2011-03-0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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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我是绝不会再读《尤利西斯》了。如果有幸能看到《芬尼根》就好了,虽然肯定看不懂,但还是想膜拜一下。
                    最近要准备研究生复试,可能会小隐一段时间,希望吧主能将此吧做大做好!


                    11楼2011-03-03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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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3楼
                         是啊,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小说几乎没有塑造英雄的,都是“非英雄”甚至“反英雄”,那个搞原型批评的弗莱不是把文学分为神话,传奇,悲剧,现实主义,反讽等几个阶段吗,每个阶段的主要区别都是主人公与现实人之间的差别,反讽阶段的主人公在智力上,人格上甚至不如我们一般读者,以致我们读者感到自己俯视一个荒诞,受挫的场面。
                          神话是其他模式的原型,其他模式都是神话的变异,弗莱管他们叫“位移的神话”。
                      奥德修斯建功立业,杀死一百个情敌,而布鲁姆庸庸碌碌,容忍妻子外遇,着鲜明的看出现代人的平庸与懦弱。这是批判的一面。
                      我觉得作者对布鲁姆也有同情和赞许的一面,布鲁姆貌似很善良,也很有同情心,喜欢助人为乐,还构想过一个乌托邦似的社会。奥德修斯虽然大智大勇却嗜杀成性,残酷无情,而布鲁姆这个小人物身上却蕴含了浓浓的人文关怀,这也许也可以理解为对英雄情结的一种反拨吧。
                      感觉乔伊斯可能把拯救现代社会希望寄托在人类相互救助,相互关怀的人道主义上,而这种人道主义正从布鲁姆这个小人物身上体现出来。


                      14楼2011-03-0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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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布鲁姆是个犹太人,当时欧洲的排犹运动此起彼伏,乔伊斯估计也是想借此劝诫人们消弭仇恨,互助互爱吧。


                        15楼2011-03-0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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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6楼
                             说实话,对于斯蒂芬那些玄想以及和他和朋友们的讨论,我是没怎么看懂的,看得也很粗略。斯蒂芬应该是对应《奥德赛》中的俄瑞斯特斯,俄瑞斯特斯外出寻父并帮助父亲复仇,也是个现实中英雄。而斯蒂芬并不是寻找现实中的父亲,而是寻找精神之父,当然这些都是别人说过的。我想说的是斯蒂芬这个斯蒂芬和布鲁姆都不是没有家,他们在街头漫游,也许是对家的一种失望,是要寻找一个理想中的归宿,当然这可能将布鲁姆有点拔高了。
                             斯蒂芬主要是一个象征,现代人的理性思维十分发达,满脑子哲学理论,科学理论,但他们实际上内心空虚,都是“空心人”而已。二十世纪初的哲学,科学硕果累累,但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幸福,相反却出现了各种生存危机。像斯蒂芬这种书虫式的思想家,脱离人民群众,空有一身知识,却丧失了行动的力量,人类的那种活泼,强健,快乐的本性被阉割掉了。斯提芬就像一个废人一样,最终貌似是喝醉了,被布鲁姆照顾。最终救助他的不是上帝,也不是什么英雄,而是一个庸碌的百姓,这不是莫大的讽刺吗?既是对人类理性思维的讽刺,也是对宗教信仰的讽刺。最后他和布鲁姆走到一起,也许是说知识分子必须与人民大众相结合吧,这种解读太俗了,呵呵!
                          《尤利西斯》我读的不仔细,中间很多地方都是浏览式的,有一些段落跳过去了。有时真的是硬逼着自己看的。有个叫戴从容的女博士,是个研究乔伊斯的专家,我真怀疑她的神经是否正常。
                          


                          17楼2011-03-05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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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8楼:建议你不要买这本书了,如果不是专门研究的话,在书店或图书馆大概翻阅一下就行了。这是一本很无趣的书,相当枯燥,看一遍就不想再看了,不像《追忆》那样蕴味悠长。


                            19楼2011-03-06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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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0楼:你说得挺有道理的,我却实是带着前理解结构去阅读的。不过却实没觉得很有趣,也没乐出来,也许是理解能力不够。我不想再读中文版的了,等英文学好,真接读原文。
                              “人性的丰盛”这个提法不错。照你这一解释,的确是有些共同点。但你提到《圣经》和《尚书》里的事,我认为那不是什么人性的欢乐,而是一种巫术仪式。源于上古的巫师,他们为了达到神灵附体的迷狂状态,都要吃一些药物(兴奋剂?)
                              


                              来自掌上百度32楼2011-06-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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