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用同样的字或偏旁表同辈关系,如宋代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本名(如苏东坡、郑板桥等)。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象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发或标榜使用者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为了表示使用者鄙视利禄的志趣。有以号明志的,如宋周敦颐称濂川先生,明归有光称震川先生,王夫之称船山先生等。还有在死后由门人、后人上的尊号(“私溢”),如晋代陶潜的靖节等。谥号,即死后由皇帝颁赐的荣称。如宋包拯称包孝肃、岳飞称岳武穆、清纪昀称纪文达等。另外还有“绰号”,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别号,是对人的刻画和形容。如《水浒》里梁山上一百○八人个个都有绰号,大都准确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长或生理特点,这些绰号作为姓名的代称,更是人们所熟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