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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郁】中国古代二十四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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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行孝为先”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于孝都是极其重视的,早在西周时期孝这一观念就存在。而中国传统文化里所说的孝,不仅仅是赡养的意思,所谓“孝顺”,“孝敬”,孝本质上来说要敬要顺从。
二十四孝说的就是二十四个孝顺父母的故事,在古代是用于宣传儒家思想和孝道的读物, 后元代郭居敬收集整理古代24个孝顺父母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用训童蒙,宣传孝道。
@暮雨江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2-02 00:47回复
    二十四孝有不同的版本,我这只说一种。
    在此声明禁水。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2-0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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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动天〕
      人物:虞舜
      原文: 虞舜,瞽瞍之子。性至孝。父顽,母嚚,弟象傲。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翻译: 虞舜,即舜,五帝之一,是瞽瞍的儿子。生性十分孝顺,他的父亲很顽固;他的母亲很刁蛮,无理取闹;他的弟弟象性情傲慢。 舜在历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他的孝顺连鸟兽都为之感动,帝尧听说了舜的孝行,派九个侍者去侍候,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做妻子,于是把天下让给舜来治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2-02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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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历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史记·五帝本纪》:“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舜父瞽叟顽,母嚣,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舜年二十以孝闻。
        身受父母兄弟的不公平对待,甚至是被杀害,依旧能不计前嫌地行孝,其胸怀之广,平常人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12-0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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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尝汤药〕
          人物:汉文帝
          原文: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翻译: 西汉汉文帝,刘恒,汉高祖刘邦的三儿子,一开始被封为代王。他的生母薄太后,刘恒对她很孝顺从不怠慢。薄太后常常生病,一病三年,汉文帝夜间不睡觉,衣服不解带,汤药不是自己亲口尝过的不让薄太后喝,孝顺仁义闻名天下,流传后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12-0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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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 汉高祖刘邦的三儿子刘恒,即后来的汉文帝,十分的孝顺。刘恒对他的母亲皇太后很孝顺,从来不怠慢。
            他的母亲薄太后患了重病,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亲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亲的床前。每次看到母亲睡了,才趴在母亲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
            刘恒孝顺母亲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子。
            己亥日,刘恒病死于长安未央宫。死后的庙号为太宗,谥号为文帝。 后人为了纪念他的伟业和仁政以及他的孝道,将其列为二十四孝之第二孝。
            天子之孝,其实不易,身在帝位事务繁杂,文景之治是史上有名的治世,汉文帝不仅把天下治理得国泰民安,在行孝道上也堪称后世楷模。想不少人整日忙这忙那,有多少时间陪着自己的父母,在他们身边行孝,不过再忙也没有那阅上百奏章,掌天下大事的皇帝忙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12-0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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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啮指痛心 〕
              人物:曾参(字 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 ,后世儒家称“宗圣” )
              原文: 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曾参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母,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耳。”
              翻译: 曾参,字子舆,侍候母亲十分孝顺。曾参在山里打柴,家里有客人到了,他的母亲不知怎么才好,于是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痛,背了柴回到家里,跪下问自己的母亲。他的母亲说“有客人突然来,我咬手指来让你知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3-12-03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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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以孝顺闻名的曾子,年少时家境不好,他经常入山去打柴。有一次,他在山里打柴,家里突然来了客人,曾子的母亲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便咬自己的手指头。曾子在山里突然觉得心疼,背了柴匆匆回到家中,跪问母亲怎么回事。他母亲告诉他家里突然来了客人,只好咬手指来以此通知他。
                十指连心,母子连心。要做到怎样的程度曾子才能与他的母亲有此心灵感应。自我认为这样的感知力是有些夸张了,不过曾子确实是个孝子,他的孝道思想对后世也颇有影响。 “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他把孝分为,大孝,中孝,小孝三种,把孝作为衡量一切的准则,看得十分重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3-12-03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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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负米〕
                  人物:仲由(字子路,孔子的学生,春秋时期鲁国人)
                  原文: 周仲由,字子路。家贫,常食藜藿之食,为亲负米百里之外。亲殁,南游于楚,从车百乘,积粟万钟,累茵而坐,列鼎而食,乃叹曰:“虽欲食藜藿,为亲负米,不可得也。”子曰:“由也事亲,可谓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者也。”
                  翻译: 仲由,字子路。家里贫寒,常常采野菜来做饭吃,从百里之外背米来给双亲吃。父母死后,仲由南下到楚国, 做了大官,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感叹说“即使想吃野菜,想为父母背米,也不可能了。”孔子说“子路对待父母,可以说是活着的时候尽力,死了之后思念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3-12-0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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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 春秋时期鲁国人仲由,字子路,是个很孝顺的人。早年家里贫寒,仲由吃野菜来度日,他孝顺父母,为了让他们吃到米饭,需要到百里之外的地方去买米然后背回家去。如此一年四季,仲由都坚持到百里之外去买米背回家孝敬父母,不论酷暑严寒始终如一。后来仲由的双亲去世,他南下去了楚国,当上了大官,俸禄丰厚, 每天吃的是山珍海味,一出门就有上百辆的马车跟随,过着富足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欢喜,时常伤感,怀念从前的生活,可是再回不到当初吃野菜为父母背米的日子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3-12-0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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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芦衣顺母 〕
                      人物: 周闵损( 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 )
                      原文: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镇。父查知故, 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
                      翻译: 闵损,字子骞,很早母亲就死了,父亲再取了妻子,又生了两个儿子,冬天穿棉花做的衣服。后母嫌恶闵损,给他穿芦花做的冬衣。闵损的父亲让他驾车,他因为身体寒冷打颤而落了绳子, 父亲方查知闵损受到虐待,要休逐后妻。闵损却说“母亲在,我一人受冻,母亲走了,我们三人都要挨冻。”他的后母听了,后悔对闵损不好,从此改变了对他的态度。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3-12-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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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 春秋时期的鲁国有一个叫闵损的少年,幼年丧母,生活心酸饥寒。后来他父亲给他找了一个继母,一开始对闵损还不错,之后他的继母有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便开始对闵损冷淡了。她处处疼爱自己的两个儿子,越发看闵损不顺眼,对他很差。闵损既要照看弟弟,又要干许多脏活累活,但是他很懂事从来没有半点怨言, 而且对待打骂也能逆来顺受,能以德报怨,对人讲话总是彬彬有礼;特别是对弟弟非常疼爱友好,处处关心而谦让弟弟。冬天,继母偏心,给亲生儿子做棉衣用厚厚的棉花絮,给闵损做的棉衣却是用的芦花做絮。父亲回来,让闵损帮忙拉车外出,严寒的冬天,闵损衣着单薄,但他默默忍受,什么也不告诉父亲,绳子磨破了肩头棉布,露出了芦花,父亲这才知道真像。生气的父亲回家要休妻,任妻子怎么求都不肯回转心意。闵损跪地求情说“母亲在家,只是一个人挨冻,父亲休了母亲,她不在,那我们兄弟三人都要挨冻了。”休妻的事这才作罢,继母被闵损的孝心所感动,后悔自己当初的所做所为,从此待闵损如亲生儿子一般。


                        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13-12-03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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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乳奉亲〕
                          人物: 郯子(生卒年月不详,已姓,春秋时期郯国国君)
                          原文: 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双眼疾,思食鹿乳。郯子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供亲。猎者见而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乃免。
                          翻译: 周朝时期有个叫郯子的人,品性孝顺,父亲和母亲年纪大了,两只眼睛又都患有眼疾,他们想喝鹿的乳汁。郯子于是披上鹿皮,去了深山里,伪装在鹿群中间,以此取得鹿乳来供养父母。猎人看到郯子伪装的鹿,想要用弓箭捕获它,郯子脱去鹿皮,把真实情况都告诉猎人,才得幸免。


                          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3-12-0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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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想要喝鹿乳。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还是先宣传孝道~人生在世生老病死难免,当父母亲老了,作为子女的能满足他们的一点心愿便也是很美好的一件事了,郯子为了满足父母想喝鹿乳的心愿,冒着危险去取鹿乳,
                            让我想起来,《弟子规》上有言:“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一点,他是做的极好的。老人总是需要帮助和陪伴的,尽量满足他们的心愿 ,儿女的孝顺会让他们很欣慰,很高兴。
                            然后我想说,不可取之处,为了一个小小心愿将儿子置身于危险当然不好。而且为什么一定要喝鹿乳,一定要喝为什么不在家里养鹿,非要到山里去取。野生的鹿是机敏的,披张鹿皮它们也认得出你不是鹿,郯子他是怎么取到鹿乳的,想不通。要是他被猎人伤到,回家他父母岂不是会更心痛,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嘛,冒着危险去取鹿乳,取回来就不说了,带箭而归才是不孝,气死双亲算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3-12-05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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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戏彩娱亲 〕
                              人物: 老莱子 ( 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 )
                              原文: 周老莱子,楚人,至孝。奉二亲,极其甘脆。行年七十,言不称老,着五彩斑斓之衣,为婴儿戏舞于亲侧。又取水上堂,诈跌卧地,作小儿啼,以娱亲喜。
                              翻译: 老莱子是至孝之人,侍奉父母二亲,极尽甘美香脆的饮食。自己将要七十岁了,还说自己不老。他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扮作婴儿嬉戏舞于双亲面前。又曾经取水上堂,假装跌卧在地上,随即发出像小儿那样的啼哭,以此来使双亲高兴。
                              另外,彩戏娱亲也是一个成语,出自 《艺文类聚·孝引列女传》,比喻孝顺父母。


                              来自Android客户端46楼2013-12-0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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