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对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南、土河以东补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南、土河以东补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项目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简单,地块内部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疑似污染源,地块周边企业对地块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通过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筛,其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与地块外清洁对照点和本区域土壤背景值处于同一水平,且砷、镉、铜、铅、汞、镍六种元素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地块内未存在产生污染的风险,满足建设用地的要求。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内的土壤状况较为良好,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张清平
联系方式:0531-81852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对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南、土河以东补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南、土河以东补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项目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简单,地块内部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疑似污染源,地块周边企业对地块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通过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筛,其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与地块外清洁对照点和本区域土壤背景值处于同一水平,且砷、镉、铜、铅、汞、镍六种元素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地块内未存在产生污染的风险,满足建设用地的要求。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内的土壤状况较为良好,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张清平
联系方式:0531-8185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