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想一个违背商业伦理的事儿,先说物业服务确实是我在后期长期需要购买的服务,可是前期物业不应该是业主来承担,你到生产厂家买了牛奶,有一天你要拆开喝,牛奶箱生产厂家拉住你的手告诉你,牛奶箱的费用请结一下,不然我告你。
第一房地产销售中的权责错位,强盗逻辑啊这是,开发商在卖房时拼命吹嘘物业,却擅自定价、强制捆绑销售,这相当于餐厅强行塞给你一碟没点过的天价小菜,还提前收十年费用。更荒诞的是,他们用业主未来要付钱的服务当卖点哄抬房价——本质是拿业主的骨头熬业主的汤啊。
第二前期物业的肮脏底牌,所谓「开发商指定物业」根本不是服务业主的傀儡:现在动不动就2.2的物业费,2.2元/㎡的定价=建设成本摊销+销售提成+未来压榨业主的利润空间,强制绑定,签购房合同时被迫签物业合同(《物业管理条例》成开发商保护伞),用物业控制小区维保资金、停车场等摇钱树,等业主想换物业时,会发现公共设施突然全变成开发商产权,现在可以偷偷看看你们小区的公共设施产权人是谁,第三开发商炫耀物业就像人贩子吹嘘拐卖的孩子将来会孝顺您——他赚完钱拍屁股走人,留给业主的是被物业掐着脖子年年割肉的烂摊子。
您以为买的是房子,实际签了份「长期赎身契」——开发商卖房时吹的物业越狠,未来吸血的獠牙就越长。
第一房地产销售中的权责错位,强盗逻辑啊这是,开发商在卖房时拼命吹嘘物业,却擅自定价、强制捆绑销售,这相当于餐厅强行塞给你一碟没点过的天价小菜,还提前收十年费用。更荒诞的是,他们用业主未来要付钱的服务当卖点哄抬房价——本质是拿业主的骨头熬业主的汤啊。
第二前期物业的肮脏底牌,所谓「开发商指定物业」根本不是服务业主的傀儡:现在动不动就2.2的物业费,2.2元/㎡的定价=建设成本摊销+销售提成+未来压榨业主的利润空间,强制绑定,签购房合同时被迫签物业合同(《物业管理条例》成开发商保护伞),用物业控制小区维保资金、停车场等摇钱树,等业主想换物业时,会发现公共设施突然全变成开发商产权,现在可以偷偷看看你们小区的公共设施产权人是谁,第三开发商炫耀物业就像人贩子吹嘘拐卖的孩子将来会孝顺您——他赚完钱拍屁股走人,留给业主的是被物业掐着脖子年年割肉的烂摊子。
您以为买的是房子,实际签了份「长期赎身契」——开发商卖房时吹的物业越狠,未来吸血的獠牙就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