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6月11日,联通在未通知我,也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退订了我套餐内“5G网络服务质量VIP”及“5G上网服务(下行峰值500Mbps)”业务。这一行为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通信体验。事后,我多次联系联通公司,询问退订原因,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联通的这一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并且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享受服务的规定。同时,根据《电信条例》,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联通擅自退订业务这一做法,完全无视相关法规和我的合法权益。现明确诉求: 1.恢复被取消的业务功能;2.整改服务流程,杜绝未经用户同意变更业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