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邱利,1980年出生,于2020年至2024年在牡丹江监狱服刑,本人虽年轻时犯过错误,但是在监狱服刑期间积极改造,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一切指挥跟安排,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本人于2023年 1 月份在监狱服刑中感觉身体不适,第一时间主动向监狱领导汇报本人身体不适状况,因本人心脏患有疾病,急需要到医院进行医治,但监狱领导不知为何迟迟没有批准回复,在本人多次向监狱汇报本人的不适病情和如果治疗不及时救治对身体带来的影响,监狱也一直没有答复,直到本人在2023 年 5 月 17日,心脏病突然病发严重!医院诊断急性心肌梗死!监狱才将我送到牡丹江医院进行治疗。当时心血管急性堵塞做了三个支架。意外的的是,监狱不但在救治心血管治疗的黄金期没有对我重视救治,而且在本人治疗期间监狱竟然没有为本人缴纳抢救费用!和治疗费用!而是通知本人家属自行筹款,由于本人母亲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本人家庭条件也并不宽裕,我在外面一直都属于家里唯一劳动力,母亲在接到电话为我筹钱的过程中救儿心切急火攻心一病不起,在不久后离开人世,这对我的内心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同时,由于当时的治疗不及时,现如今的我时常出现严重的心绞痛!尊敬的领导:我认为服刑人员虽然身处监狱,但我们同样拥有基本的看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也明确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监狱应设立医疗机构患病时提供及时治疗费用由国家专项经费承担。如果在本人向监狱汇报之日能够及时的得到治疗那么本人的病情也不会被拖延的这么严重,对本人的身体也不会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可能我的母亲也不会这么早早离世没能看到改过自新后的我。本人恳求各位领导能及时彻查监狱工作人员。在本人及时上报本人身体情况需要住院的请求后,是谁没有逐级汇报,是谁对犯人的身体健康不管不顾,足足拖了我四个月,没有及时给予批准治疗,而且,监狱里存在关系犯问题实属严重!有关系的可以天天下山、不用工作,像我这种积极服刑人员,有病却得不到重视!本人所花的五万元医药费,为什么监狱第一时间不给犯人缴纳,而且让家属筹款救治,释放后也没有给予报销,对于此事,监狱内工作人员,是谁隐瞒我的问题,这其中是由于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还是另有其他问题呢?到目前为止是否有人冒领此笔费用。监区这么多的犯人,不止只有我一人在经历这些事情,那么这些应该对服刑人员的救命钱究竟都用在了哪里?请求各位领导为正在服刑和我这样一个改过自新的人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