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24〕11号),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提升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综合实力及辐射能力。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到“十四五末”龙南规划发展成什么样?
到“十四五”末,龙南市域副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巩固,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更加稳健,具有龙南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成型。
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中小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家,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2.5%,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二、赣州市对龙南主要有哪些支持政策?
(一)支持龙南加快建设“六个市域副中心”
1.建设市域经济金融副中心。
引导赣州市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龙南产业项目投资合作及龙南市属国资国企经营。
支持培育创建省级农业产业联合体及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
2.建设市域文化旅游副中心。
加强指导创建江西省“风景独好”旅游名县,龙南市南武当山景区、阳明心谷、栗园围、世界客家民俗文化城等建设国家高等级旅游品牌。支持民宿酒店创建高等级旅游民宿、民宿集聚区及星级酒店品牌。
支持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支持申报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城市。支持赣州南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运营。巩固拓展运用好世客会成果,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支持建设以龙南为中心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赣南先行区。支持筹备和承办赣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等全市性会议,打造赣州会议会展商展中心。支持筹办“围屋”马拉松等赛事活动。
3.建设市域商贸物流副中心。
支持打造赣州南部区域性快递、快运物流分拨中心。支持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做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支持龙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拓展业务模式。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
4.建设市域交通集散副中心。
支持打造赣州南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甩挂物流中心。支持龙南铁路场站改扩建工程,加快发展铁海联运班列业务。支持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支持龙南通用机场、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G105龙南里仁至临塘段公路改建等项目建设。支持桃江航道列入赣州港建设规划。
5.建设市域教育科创副中心。
支持赣南医科大学龙南校区、江西文理技师学院龙南校区、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龙南)、龙南中等专业学校等项目建设,推动龙南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新模式。
支持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支持中国电信中部云(龙南)数据中心建设成为赣州市同城异地灾备数据中心。
6.建设市域医疗康养休闲副中心。
支持龙南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支持龙南市公立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以安基山为中心,着力打造康养休闲功能区。支持公益性托育机构项目建设。
(二)支持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
7.打造电子信息产业优选地。
支持龙南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发展和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打造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锂电新能源产业示范园。
8.打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支持建设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稀土产品检测与溯源)、自然资源部离子型稀土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支持打造国内有竞争力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先进制造业集群,唱响“重稀土之乡”声誉。
支持龙南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重新认定,打造精细化工产业体系。支持示范区探索实施引进制造业总部企业迁入政策。
9.优化示范区组团布局。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示范区调区扩区。围绕示范区“一核三组团”的功能布局,支持建设由松山湖创智小镇、G105国道和G535国道合围区域组成的生活核心区,重点打造以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产业为主的新圳组团,重点建设以稀土、化工等产业为主的富康组团,重点布局以数字经济产业为主的共大组团。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龙南茶坑水库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新建中型灌区,加快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主干电网建设,扩大220千伏电网覆盖面,支持黄沙、中和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帮助协调争取天然气气量指标,推进示范区及龙南城镇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11.深化区域对接合作。
推动龙南经开区与沿海地区跨省跨园区互助共建,并在产业合作、利益共享、机构设置等方面开展探索。支持引导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科大学、赣南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与龙南经开区共建产学研基地和创新平台。推动龙南与南方科技大学开展合作。
12.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
支持龙南布局国家、省在赣州实施的重大改革试点。将赣州市级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分类分批次授权。支持开展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支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产业审批事项放权改革。争取省级支持龙南经开区、龙南市审批事项权限事权共享。
1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龙南经开区实行工作绩效和分类管理薪酬制度,优化“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营机制。支持推动赣州市级与龙南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龙南建立与大湾区相衔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推动数字化改革、“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
1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帮助指导龙南申报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增发国债等项目。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南的支持力度,协调鼓励龙南市外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南企业的放贷规模,做大龙南产业引导基金规模。
16.加大土地、林地支持力度。
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林地指标。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协调解决补充耕地指标。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列入省重大、省重点项目和省大中型项目库。支持开展新型工业用地(M0)、点状供地改革。支持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予以保障新建项目用地。
17.加大用能支持力度。
支持开展龙南经开区碳达峰园区试点,保障龙南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支持开展光伏建设试点、储能系统建设试点、配售电改革试点,优先安排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8.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争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列入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范围。支持龙南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加强对龙南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技术指导,为优质、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给予调剂倾斜支持。
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龙南副中心城市和示范区建设工作,定期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
一、到“十四五末”龙南规划发展成什么样?
到“十四五”末,龙南市域副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巩固,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更加稳健,具有龙南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成型。
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中小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家,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2.5%,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二、赣州市对龙南主要有哪些支持政策?
(一)支持龙南加快建设“六个市域副中心”
1.建设市域经济金融副中心。
引导赣州市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龙南产业项目投资合作及龙南市属国资国企经营。
支持培育创建省级农业产业联合体及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
2.建设市域文化旅游副中心。
加强指导创建江西省“风景独好”旅游名县,龙南市南武当山景区、阳明心谷、栗园围、世界客家民俗文化城等建设国家高等级旅游品牌。支持民宿酒店创建高等级旅游民宿、民宿集聚区及星级酒店品牌。
支持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支持申报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城市。支持赣州南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运营。巩固拓展运用好世客会成果,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支持建设以龙南为中心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赣南先行区。支持筹备和承办赣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等全市性会议,打造赣州会议会展商展中心。支持筹办“围屋”马拉松等赛事活动。
3.建设市域商贸物流副中心。
支持打造赣州南部区域性快递、快运物流分拨中心。支持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做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支持龙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拓展业务模式。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
4.建设市域交通集散副中心。
支持打造赣州南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甩挂物流中心。支持龙南铁路场站改扩建工程,加快发展铁海联运班列业务。支持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支持龙南通用机场、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G105龙南里仁至临塘段公路改建等项目建设。支持桃江航道列入赣州港建设规划。
5.建设市域教育科创副中心。
支持赣南医科大学龙南校区、江西文理技师学院龙南校区、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龙南)、龙南中等专业学校等项目建设,推动龙南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新模式。
支持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支持中国电信中部云(龙南)数据中心建设成为赣州市同城异地灾备数据中心。
6.建设市域医疗康养休闲副中心。
支持龙南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支持龙南市公立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以安基山为中心,着力打造康养休闲功能区。支持公益性托育机构项目建设。
(二)支持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
7.打造电子信息产业优选地。
支持龙南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发展和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打造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锂电新能源产业示范园。
8.打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支持建设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稀土产品检测与溯源)、自然资源部离子型稀土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支持打造国内有竞争力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先进制造业集群,唱响“重稀土之乡”声誉。
支持龙南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重新认定,打造精细化工产业体系。支持示范区探索实施引进制造业总部企业迁入政策。
9.优化示范区组团布局。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示范区调区扩区。围绕示范区“一核三组团”的功能布局,支持建设由松山湖创智小镇、G105国道和G535国道合围区域组成的生活核心区,重点打造以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产业为主的新圳组团,重点建设以稀土、化工等产业为主的富康组团,重点布局以数字经济产业为主的共大组团。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龙南茶坑水库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新建中型灌区,加快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主干电网建设,扩大220千伏电网覆盖面,支持黄沙、中和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帮助协调争取天然气气量指标,推进示范区及龙南城镇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11.深化区域对接合作。
推动龙南经开区与沿海地区跨省跨园区互助共建,并在产业合作、利益共享、机构设置等方面开展探索。支持引导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科大学、赣南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与龙南经开区共建产学研基地和创新平台。推动龙南与南方科技大学开展合作。
12.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
支持龙南布局国家、省在赣州实施的重大改革试点。将赣州市级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分类分批次授权。支持开展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支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产业审批事项放权改革。争取省级支持龙南经开区、龙南市审批事项权限事权共享。
1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龙南经开区实行工作绩效和分类管理薪酬制度,优化“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营机制。支持推动赣州市级与龙南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龙南建立与大湾区相衔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推动数字化改革、“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
1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帮助指导龙南申报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增发国债等项目。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南的支持力度,协调鼓励龙南市外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南企业的放贷规模,做大龙南产业引导基金规模。
16.加大土地、林地支持力度。
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林地指标。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协调解决补充耕地指标。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列入省重大、省重点项目和省大中型项目库。支持开展新型工业用地(M0)、点状供地改革。支持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予以保障新建项目用地。
17.加大用能支持力度。
支持开展龙南经开区碳达峰园区试点,保障龙南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支持开展光伏建设试点、储能系统建设试点、配售电改革试点,优先安排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8.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争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列入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范围。支持龙南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加强对龙南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技术指导,为优质、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给予调剂倾斜支持。
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龙南副中心城市和示范区建设工作,定期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