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库洛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起诉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这起诉讼的背后,是扬子晚报在“《鸣潮》韩国事件”中一系列违背新闻伦理的操作:从片面失实报道、捏造谣言,到舆情发酵后悄然删稿、逃避责任这场风波不仅暴露了部分媒体“流量至上”的扭曲价值观,更将新闻行业“真实性”这一根基置于拷问之中。
事件起因于《鸣潮》在韩国的联动活动。尽管库洛公司迅速道歉并澄清合作方责任,扬子晚报却选择性地忽略核心事实转而以“网友不买单”“甩锅主办方”等煽动性标题渲染争议。其报道内容既无官方声明佐证,亦无第三方证据支撑,却通过碎片化剪辑与标签化叙事,将一次工作失误扭曲为“蓄意推责”。这种“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的模式,本质是以“媒体审判”替代事实核查,将公共舆论场异化为情绪煽动的擂台。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公众质疑报道真实性时,相关稿件竟悄然消失于各大平台。若自认报道客观公正,何须心虚删稿?此举无异于承认自身内容的失格。媒体作为真相的守护者,发现问题后本应严肃纠偏,而非掩耳盗铃、推诿塞责。扬子晚报的删稿行为,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更暴露了其“流量到手,责任甩手”的投机心态。
不实信息的危害,不仅在于传播时的喧器,更在于其标签化印象的持久性。即便真相最终浮出水面,“蓄意推责”“歧视玩家〞等污名化标签早已深植公众记忆。企业需耗费漫长的时间与资源修复声誉,而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也在一次次反转中逐渐瓦解。扬子晚报的报道模式,实则是将企业推入“自证无罪的泥潭”——自证清白的过程本身,便是一场难以获胜的舆论消耗战。
更令人愤慨的是,面对自身过错,扬子晚报始终三缄其口,从未公开道歉。这种傲慢态度,不仅是对受害企业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新闻行业伦理底线的公然蔑视。
库洛公司此次提起诉讼,是企业在遭遇不公时捍卫权益的正当之举,亦是为行业树立标杆的重要尝试。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追责与赔偿,更在于通过司法程序厘清事实、匡正风气。若媒体因追求流量便可肆意捏造事实、逃避责任,那么新闻伦理将彻底沦为功利主义的牺牲品。
在我看来,此案也为媒体行业敲响一记警钟:新闻的笔,应书写真相,而非编织罗网。公众需要的是客观理性的信息,而非煽动对立的“爆款”;社会期待的是真相的守护者,而非流量的投机客。唯有坚守真实性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媒体才能重建公信力,真正履行“社会公器”的使命。
库洛的维权之路,注定艰难,却意义深远。它不仅是企业与个体对不公的抗争,更是全社会对新闻伦理底线的一次集体捍卫。期待此案能成为扭转“流量至上”歪风的契机,让每一支新闻的笔,都能以真相为墨、以责任为纸,书写出经得起时代检验的篇章!


事件起因于《鸣潮》在韩国的联动活动。尽管库洛公司迅速道歉并澄清合作方责任,扬子晚报却选择性地忽略核心事实转而以“网友不买单”“甩锅主办方”等煽动性标题渲染争议。其报道内容既无官方声明佐证,亦无第三方证据支撑,却通过碎片化剪辑与标签化叙事,将一次工作失误扭曲为“蓄意推责”。这种“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的模式,本质是以“媒体审判”替代事实核查,将公共舆论场异化为情绪煽动的擂台。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公众质疑报道真实性时,相关稿件竟悄然消失于各大平台。若自认报道客观公正,何须心虚删稿?此举无异于承认自身内容的失格。媒体作为真相的守护者,发现问题后本应严肃纠偏,而非掩耳盗铃、推诿塞责。扬子晚报的删稿行为,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更暴露了其“流量到手,责任甩手”的投机心态。
不实信息的危害,不仅在于传播时的喧器,更在于其标签化印象的持久性。即便真相最终浮出水面,“蓄意推责”“歧视玩家〞等污名化标签早已深植公众记忆。企业需耗费漫长的时间与资源修复声誉,而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也在一次次反转中逐渐瓦解。扬子晚报的报道模式,实则是将企业推入“自证无罪的泥潭”——自证清白的过程本身,便是一场难以获胜的舆论消耗战。
更令人愤慨的是,面对自身过错,扬子晚报始终三缄其口,从未公开道歉。这种傲慢态度,不仅是对受害企业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新闻行业伦理底线的公然蔑视。
库洛公司此次提起诉讼,是企业在遭遇不公时捍卫权益的正当之举,亦是为行业树立标杆的重要尝试。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追责与赔偿,更在于通过司法程序厘清事实、匡正风气。若媒体因追求流量便可肆意捏造事实、逃避责任,那么新闻伦理将彻底沦为功利主义的牺牲品。
在我看来,此案也为媒体行业敲响一记警钟:新闻的笔,应书写真相,而非编织罗网。公众需要的是客观理性的信息,而非煽动对立的“爆款”;社会期待的是真相的守护者,而非流量的投机客。唯有坚守真实性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媒体才能重建公信力,真正履行“社会公器”的使命。
库洛的维权之路,注定艰难,却意义深远。它不仅是企业与个体对不公的抗争,更是全社会对新闻伦理底线的一次集体捍卫。期待此案能成为扭转“流量至上”歪风的契机,让每一支新闻的笔,都能以真相为墨、以责任为纸,书写出经得起时代检验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