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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信之源佟双琦律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100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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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8年间,张某庆因资金周转需求,多次向李某霞借款,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并出具多份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庆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经李某霞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佟双琦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庆归还本金及利息。

一、案件详情
李某霞与张某庆本为交情不错的朋友,自2014年10月起,张某庆便因资金周转问题,向李某霞提出借款请求。念及朋友情谊,李某霞在2016年5月,用自己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借予张某庆使用,还在随后的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通过向这三家银行的账户转账或存款,累计向张某庆出借了924,976.06元。
除此之外,李某霞还通过微信转账、直接支付现金等多种方式,持续向张某庆提供借款支持。在2018年5月28日,张某庆正式向李某霞出具了一份借条,明确确认其向李某霞借款总额为100万元。
然而,当李某霞多次向张某庆催要还款时,张某庆却始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这让李某霞深感失望与无奈。面对朋友间的信任危机与经济纠纷,李某霞不得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期早日收回借款,挽回损失。
二、律师介入
李某霞在面对张某庆长期拖欠借款的困境下,决定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多方咨询,她找到了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佟双琦律师代理此案。
三、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李某霞借款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及占有使用费(以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5月28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由张某庆负担。
案件结束后,李某霞女士对处理结果深感满意,对佟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若您正深陷借贷纠纷的泥沼,面临欠债不还、合同争议等难题,无需独自忧虑。欢迎随时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将免费为您答疑解惑,助您走出困境。
信之源佟双琦律师温馨提醒大家:
面对借贷问题,出借人应谨慎,要明确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关键信息,并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同时,出借人应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IP属地:北京1楼2025-05-08 14: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