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县宣风工业园单方面自毁承诺公信力何在?
恳请江西芦溪县委李洪书记督促宣风产业园市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的约定事项

图片说明:强调“忠诚履职、勤勉干事”的李洪书记
我叫程锋,系湖北省荆门市人,原本在福建省福州市打拼创业,被江西芦溪县招商引资到芦溪后,在该县宣风工业园创办了江西萍乡市鑫豆缘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鑫豆缘公司),让我想不到的是,芦溪县给我的投资“回报”,是憋屈、伤心和泪水。在这里,我想借助网络向您反映芦溪县政府、芦溪县宣风工业园违反契约精神与诚信信用原则,不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约定事项,导致求助人名下的民营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目前已濒临倒闭。在我无数次找政府找工业园反映无果后,我恳请李洪书记关注和重视我的诉求,督促芦溪县政府和宣风工业园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奖励政策,以让我名下的企业回归正常运行轨道,同时以纠错举措修复已被毁损的政府公信力。
2018年10月9日,我应芦溪县政府的邀请与贵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入驻宣风产业园(排楼村)取得土地30亩,实际获批复28.5亩。我方(乙方)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完全园区规划要求,具备开工生产的要求与条件。2022年7月6日,鑫豆缘公司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件号360323007002GB0010W 00000000。在此期间,鑫豆缘公司已缴纳费用总计2529594.8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合计2435000元,土地交易服务费20936元,契税73050元,印花税608.8元。
根据招商引资协议:1、土地摘牌后30日内便兑现政府对我方的奖励,其奖励金额为28.75亩×6.4万/亩=1840000元;2、乙方办理不动产费用(如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将于在办证后30日内奖励给我方,为土地交易服务费20936元,契税73050元,印花税608.8元,以上四项合计金额1954594.8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然而截至目前为止,我方尚未收到这笔款项)。3、甲方为企业提供供水,供电,通信,排污,排水等设施到用地边缘(截止目前,政府并未安排通天然气,让我司缺少缺少运营的基本条件,加上疫情三年,导致我司没有办法进行豆制品加工生产)。
不可否认,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大搞内卷式招商,不顾实际地承诺给予投资人政策优惠,由此造成了负面效果,所以1月7日国家发改委于1干7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中,提出“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明确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然而,不能突破红线底线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是一码事,在招商引资协议中约定了的优惠政策和奖励事项又是一码事。虽然作为投资人的我和芦溪县政府签订的只是不具备严格法律效力的协议,但协议毕竟是双方达成的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签约双方都应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何况甲方是自带公信力的政府,就更应该不知不扣地严格履行协议。十八大以后,举国上下都在努力建设法治中国,而各级政府也都在致力于打造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假如地方政府连白纸黑字的招商引资协议都不履行,又谈何建设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
在芦溪县政府不履行协议、不兑现承诺的情况下,我恳求李洪书记督促政府兑现以下承诺:1、立即核实补贴发放情况,并尽快向我方发放未兑现的补贴款项;2、我方理解县政府可能存在各种原因和困难,导致补贴未能及时发放。但不能及时发放不等于永不发放。政府恪守承诺,履行协议义务,依约给我司补贴相关的奖励性款项,对我方而言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希望李洪书记站在维护政府公信力和打造“诚信芦溪”“法治芦溪”的高度;站在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高度,督促政府尊重契约精神,维护政府和社会赖以运行的价值系统!
求助人:萍乡市鑫豆缘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程锋
联系方式;18859199990
2025年5月6日

微评:招商承诺成空谈,政府岂能“打白条”?
一纸招商引资协议,承载着地方发展的期许与企业家的信任。江西萍乡鑫豆缘公司(下称鑫豆缘公司)的遭遇却暴露出基层政府失信毁约的顽疾。当招商承诺沦为"空头支票",伤害的不仅是企业家的信心,更是法治政府的根基。
程锋的维权困境折射出行政协议纠纷解决的制度性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招商引资协议属于典型的行政协议,本应通过行政诉讼渠道解决。但现实中,企业往往陷入"不敢告、告不起、赢了也执行不了"的三重困境:行政诉讼需先经历行政复议程序,平均耗时8-12个月,对于资金链紧张的小微企业无异于"等死",敢告吗?虽然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需自证履约合法性,但涉及招商引资的会议纪要、财政审批等关键证据往往被列为"内部文件"不予公开,告得起吗?即便胜诉,法院对财政资金的强制执行仍面临现实阻碍,如某中部省份2022年行政诉讼胜诉案件执行率仅37%,这是不是表明即使赢了官司也难执行?
这种情况导致大量企业选择网络曝光而非法律途径维权,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恶性循环。程锋的遭遇背后,暴露出某些地方政府仍将企业视为"政策套利工具"而非发展伙伴。真正健康的政商关系,应建立在"共同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当某地政府为省下195万元补贴而宁愿损失数千万潜在税收、就业机会和区域信誉时,这笔"经济账"背后的治理逻辑显然已严重扭曲。重建政府诚信,不仅需要制度补丁,更呼唤执政理念的深层变革。毕竟,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而政府信用,正是其中最不该贬值的硬通货。
求助人在向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求助无果后,只能寄希望于芦溪县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希望李洪书记发力为他讨公道,但愿李洪书记不负求助人的热切期望,用自己的民本情怀和覆盖全县每一个百姓的责任感,为远来的“凤凰”讨回公道,让自己为民解忧的善举成为芦溪百姓的“最美”口碑!
正义云声
1301377873@qq.com
恳请江西芦溪县委李洪书记督促宣风产业园市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的约定事项

图片说明:强调“忠诚履职、勤勉干事”的李洪书记
我叫程锋,系湖北省荆门市人,原本在福建省福州市打拼创业,被江西芦溪县招商引资到芦溪后,在该县宣风工业园创办了江西萍乡市鑫豆缘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鑫豆缘公司),让我想不到的是,芦溪县给我的投资“回报”,是憋屈、伤心和泪水。在这里,我想借助网络向您反映芦溪县政府、芦溪县宣风工业园违反契约精神与诚信信用原则,不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约定事项,导致求助人名下的民营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目前已濒临倒闭。在我无数次找政府找工业园反映无果后,我恳请李洪书记关注和重视我的诉求,督促芦溪县政府和宣风工业园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奖励政策,以让我名下的企业回归正常运行轨道,同时以纠错举措修复已被毁损的政府公信力。
2018年10月9日,我应芦溪县政府的邀请与贵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入驻宣风产业园(排楼村)取得土地30亩,实际获批复28.5亩。我方(乙方)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完全园区规划要求,具备开工生产的要求与条件。2022年7月6日,鑫豆缘公司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件号360323007002GB0010W 00000000。在此期间,鑫豆缘公司已缴纳费用总计2529594.8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合计2435000元,土地交易服务费20936元,契税73050元,印花税608.8元。
根据招商引资协议:1、土地摘牌后30日内便兑现政府对我方的奖励,其奖励金额为28.75亩×6.4万/亩=1840000元;2、乙方办理不动产费用(如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将于在办证后30日内奖励给我方,为土地交易服务费20936元,契税73050元,印花税608.8元,以上四项合计金额1954594.8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然而截至目前为止,我方尚未收到这笔款项)。3、甲方为企业提供供水,供电,通信,排污,排水等设施到用地边缘(截止目前,政府并未安排通天然气,让我司缺少缺少运营的基本条件,加上疫情三年,导致我司没有办法进行豆制品加工生产)。
不可否认,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大搞内卷式招商,不顾实际地承诺给予投资人政策优惠,由此造成了负面效果,所以1月7日国家发改委于1干7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中,提出“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明确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然而,不能突破红线底线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是一码事,在招商引资协议中约定了的优惠政策和奖励事项又是一码事。虽然作为投资人的我和芦溪县政府签订的只是不具备严格法律效力的协议,但协议毕竟是双方达成的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签约双方都应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何况甲方是自带公信力的政府,就更应该不知不扣地严格履行协议。十八大以后,举国上下都在努力建设法治中国,而各级政府也都在致力于打造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假如地方政府连白纸黑字的招商引资协议都不履行,又谈何建设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
在芦溪县政府不履行协议、不兑现承诺的情况下,我恳求李洪书记督促政府兑现以下承诺:1、立即核实补贴发放情况,并尽快向我方发放未兑现的补贴款项;2、我方理解县政府可能存在各种原因和困难,导致补贴未能及时发放。但不能及时发放不等于永不发放。政府恪守承诺,履行协议义务,依约给我司补贴相关的奖励性款项,对我方而言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希望李洪书记站在维护政府公信力和打造“诚信芦溪”“法治芦溪”的高度;站在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高度,督促政府尊重契约精神,维护政府和社会赖以运行的价值系统!
求助人:萍乡市鑫豆缘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程锋
联系方式;18859199990
2025年5月6日

微评:招商承诺成空谈,政府岂能“打白条”?
一纸招商引资协议,承载着地方发展的期许与企业家的信任。江西萍乡鑫豆缘公司(下称鑫豆缘公司)的遭遇却暴露出基层政府失信毁约的顽疾。当招商承诺沦为"空头支票",伤害的不仅是企业家的信心,更是法治政府的根基。
程锋的维权困境折射出行政协议纠纷解决的制度性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招商引资协议属于典型的行政协议,本应通过行政诉讼渠道解决。但现实中,企业往往陷入"不敢告、告不起、赢了也执行不了"的三重困境:行政诉讼需先经历行政复议程序,平均耗时8-12个月,对于资金链紧张的小微企业无异于"等死",敢告吗?虽然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需自证履约合法性,但涉及招商引资的会议纪要、财政审批等关键证据往往被列为"内部文件"不予公开,告得起吗?即便胜诉,法院对财政资金的强制执行仍面临现实阻碍,如某中部省份2022年行政诉讼胜诉案件执行率仅37%,这是不是表明即使赢了官司也难执行?
这种情况导致大量企业选择网络曝光而非法律途径维权,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恶性循环。程锋的遭遇背后,暴露出某些地方政府仍将企业视为"政策套利工具"而非发展伙伴。真正健康的政商关系,应建立在"共同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当某地政府为省下195万元补贴而宁愿损失数千万潜在税收、就业机会和区域信誉时,这笔"经济账"背后的治理逻辑显然已严重扭曲。重建政府诚信,不仅需要制度补丁,更呼唤执政理念的深层变革。毕竟,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而政府信用,正是其中最不该贬值的硬通货。
求助人在向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求助无果后,只能寄希望于芦溪县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希望李洪书记发力为他讨公道,但愿李洪书记不负求助人的热切期望,用自己的民本情怀和覆盖全县每一个百姓的责任感,为远来的“凤凰”讨回公道,让自己为民解忧的善举成为芦溪百姓的“最美”口碑!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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