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的极端重要性毋庸置疑。没有稳定的粮食来源,社会稳定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国农业如抛弃传统的精耕细作模式,放弃农民的互助合作精神,大规模引进转基因生物技术,搞所谓集约化大农场,将扩大这个不安定因素,不啻于接受威胁粮食安全的“特洛伊木马”。
我们吃的一切食物都来自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要将光合产物收获为人类的食物,必须感谢农民的辛勤劳作,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粮食生产的关键就是种子,种子意味着希望,意味着收获。即便在最困难的时期,农民也不会拿用来保命的种子下锅,除非他不想过了。农民留种子,是从当年收获的粮食中,挑选质量好的小心保存起来。因此,传统的农民,就是经验丰富的遗传育种“专家”。从收成中留种,是天经地义的,是很从容的,农民一点都不会为此感到恐慌。然而,转基因技术主导的农业正在改变这一格局,其巨大风险来自生物技术跨国公司,即转基因垄断巨头。 在中国,农民留种或买常规种子,是不知道什么知识产权的。今年的种子,如果收成好,他会留下一部分当来年的种子,省下种子钱。然而,转基因种子是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如果农民第一次买了转基因种子,获得了收成,尝到了甜头,想要继续留种的话,就会遇到很大的麻烦。转基因种子垄断企业,为了推广其产品,往往在最初几年免费或以优惠的价格向农民提供种子,似乎是农民捡到了便宜,殊不知,转基因垄断巨头凭借强大的资本实力,轻而易举地占领了他国的种子市场。
以后,农民再留种就困难了,也由不得你留种。受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受法律保护,任何农民如果自留转基因粮食种子,就属于违法。他们会将“违法”农民列入“黑名单”,那些农民将得不到贷款、农机具补贴,农产品也不能正常出售。更严重的是,他们会将农民直接告上法庭,最终制伏农民。原来种地无忧的农民,变成提心吊胆地种地,任转基因公司盘剥,屈辱地活着。种地看别人眼色,那滋味肯定是不好受的。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转基因种子垄断企业为了防止农民留种,发明了 “自杀种子”,即通过转基因手段,对种子实行改造。第一年获得收成后,其种子不可能再发芽,或者即使发芽也长不出好庄稼。这样,一方面免去了监视农民“偷窃”的成本,另一方面避免了控告农民的麻烦和负面形象,还可保证农民必须每年购买种子。将种地留种的权利拱手交给别人,尤其是交给那些认钱不认人的生物技术企业,对粮食主权的损害是异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