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NJZ粉丝团Bunnies表明立场,将与成员们同在,并且支持成员们不能与HYBE及ADOR同行的意愿。
3月23日,在香港ComplexCon上,玟池、Hanni、Danielle、谐潾、惠仁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暂时停止活动。
对此,Team Bunnies应援成员们,并支持她们的意愿。
对于此次假处分结果,粉丝们的理解程度各不相同,很多误解和错误的信息正在扩散。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整理了大家最想知道的问题的答案。
相关内容是Team Bunnies接受了众多律师的咨询后撰写的,告知大家这是为了不给以后进行的审判带来负面影响,经过多次筛选后的结果。
Q) 上诉需要多久?
有粉丝认为,根据这次判决,活动将一直中断到本案诉讼判决为止,或者误以为上诉需要很长时间。但是,尚未完成假处分案件的不服程序——异议程序和上诉审理,通过尽快进行审理,可以更快地做出决定。如果立即履行程序,预计将在今年5月末至6月初左右得出上诉结果。
Q) 为什么不立即上诉?
从程序上来看,只有在对假处分结果提出异议申请之后,结果出来后才能进行上诉。从异议的特性来看,由同一裁判部进行审理,得出相同结论的可能性很高。因此,想要尽快完成异议程序,立即进行由其他裁判部审理的上诉程序。另外,预计越来越多的人会错误地认为异议结果就像最终结论一样。正如说明的那样,异议的情况是同一裁判部进行审理,得出相同结论的可能性很高,希望各位Bunnies不要误会。
Q) 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
这件事的本质是专属合同的解除与否,从其属性上来看,应该考虑到"高度的信赖关系"。正如这次法院的判决书中所述,大法院认为"专属合同是为达成合同目的,签约人之间维持高度信赖关系必不可少,根据专属合同,艺人承担的专属活动义务是其他人无法代替的",并且判决道"即使签约人之间的信赖关系破裂,也不能期待合同的存续,如果以不是重大事由为由强制艺人履行与其自由意志相悖的专属活动义务,将会过度侵害艺人的人格权,因此,如果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破裂,艺人可以解除专属合同"。
Q) 缺乏综合判断
这次法院的判决书中也承认了以下事实:法院承认HYBE CEO曾对NewJeans说过"给NewJeans放一年半长假"的事实,HYBE公关曾对记者说过"NewJeans的日本专辑卖不出去"的事实,ADOR代表更换后,NewJeans的MV制作公司之间发生矛盾的事实,HYBE报告中存在"扔掉旧的,重新开始"的内容的事实,HYBE其他组合的企划、画报等存在相似之处的事实,以及Source Music的内部资料NewJeans练习生照片及影像被Dispatch公开的事实等。
但是,法院在判断专属合约和信赖关系时,没有综合考虑上述事件,而是分别判断了各个事由。没有认为综合考虑"1年6个月的长假"、"HYBE宣传室长贬低NewJeans的成果"、"ADOR代表更换后与制作人之间的不和"、"HYBE文件内容"等事件,双方的信赖关系已经破裂,而是分别判断各个事件不足以成为"解除专属合约"的理由。在提出异议和上诉的程序中,将会综合叙述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要求进行判断,因此推测有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Q) 关于ADOR法人资格的形式逻辑
另外,法院认为"闵熙珍代表时期的ADOR"已经采取了改正措施,因此驳回了ADOR的假处分申请。对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多个事件,已经由前闵熙珍代表(时任ADOR的代表理事)提出了抗议,因此判断事实上是ADOR提出了抗议。
但是,这次纷争的开端和核心是闵熙珍代表的解雇。问题的本质在于解雇前和解雇后的"ADOR"的差异。考虑到闵熙珍代表的解雇是不正当的,法院的判决只是拘泥于ADOR是一个法人资格的"形式上的事实",而忽略了代表理事的差异这一重要点,令人感到惋惜。
而且,从个体上来看,虽然看起来是相对琐碎的事情,但综合来看,持续存在着无法用折磨来形容的不当行为,法院也承认上述事实关系是HYBE驱逐闵熙珍代表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以及没有综合考虑更换闵熙珍代表,用HYBE人士填补经营层的现在"ADOR"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事实等脉络。在今后进行的程序中,应该从结构上说明对此的脉络。考虑到较短的假处分审理时间,很难认为已经进行了综合判断。
Q) 无法达成合约目的
现在的ADOR经营层认为,NewJeans是ADOR唯一的所属歌手,如果NewJeans不在了,ADOR的存立本身就会变得岌岌可危,因此向法院提出了禁止NewJeans活动的假处分申请。但是,如果ADOR的现经营层认为NewJeans是影响ADOR存立本身的组合,那么他们解雇NewJeans成功和成长的核心人物——闵熙珍代表的时机和方式,以及理由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
3月23日,在香港ComplexCon上,玟池、Hanni、Danielle、谐潾、惠仁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暂时停止活动。
对此,Team Bunnies应援成员们,并支持她们的意愿。
对于此次假处分结果,粉丝们的理解程度各不相同,很多误解和错误的信息正在扩散。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整理了大家最想知道的问题的答案。
相关内容是Team Bunnies接受了众多律师的咨询后撰写的,告知大家这是为了不给以后进行的审判带来负面影响,经过多次筛选后的结果。
Q) 上诉需要多久?
有粉丝认为,根据这次判决,活动将一直中断到本案诉讼判决为止,或者误以为上诉需要很长时间。但是,尚未完成假处分案件的不服程序——异议程序和上诉审理,通过尽快进行审理,可以更快地做出决定。如果立即履行程序,预计将在今年5月末至6月初左右得出上诉结果。
Q) 为什么不立即上诉?
从程序上来看,只有在对假处分结果提出异议申请之后,结果出来后才能进行上诉。从异议的特性来看,由同一裁判部进行审理,得出相同结论的可能性很高。因此,想要尽快完成异议程序,立即进行由其他裁判部审理的上诉程序。另外,预计越来越多的人会错误地认为异议结果就像最终结论一样。正如说明的那样,异议的情况是同一裁判部进行审理,得出相同结论的可能性很高,希望各位Bunnies不要误会。
Q) 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
这件事的本质是专属合同的解除与否,从其属性上来看,应该考虑到"高度的信赖关系"。正如这次法院的判决书中所述,大法院认为"专属合同是为达成合同目的,签约人之间维持高度信赖关系必不可少,根据专属合同,艺人承担的专属活动义务是其他人无法代替的",并且判决道"即使签约人之间的信赖关系破裂,也不能期待合同的存续,如果以不是重大事由为由强制艺人履行与其自由意志相悖的专属活动义务,将会过度侵害艺人的人格权,因此,如果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破裂,艺人可以解除专属合同"。
Q) 缺乏综合判断
这次法院的判决书中也承认了以下事实:法院承认HYBE CEO曾对NewJeans说过"给NewJeans放一年半长假"的事实,HYBE公关曾对记者说过"NewJeans的日本专辑卖不出去"的事实,ADOR代表更换后,NewJeans的MV制作公司之间发生矛盾的事实,HYBE报告中存在"扔掉旧的,重新开始"的内容的事实,HYBE其他组合的企划、画报等存在相似之处的事实,以及Source Music的内部资料NewJeans练习生照片及影像被Dispatch公开的事实等。
但是,法院在判断专属合约和信赖关系时,没有综合考虑上述事件,而是分别判断了各个事由。没有认为综合考虑"1年6个月的长假"、"HYBE宣传室长贬低NewJeans的成果"、"ADOR代表更换后与制作人之间的不和"、"HYBE文件内容"等事件,双方的信赖关系已经破裂,而是分别判断各个事件不足以成为"解除专属合约"的理由。在提出异议和上诉的程序中,将会综合叙述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要求进行判断,因此推测有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Q) 关于ADOR法人资格的形式逻辑
另外,法院认为"闵熙珍代表时期的ADOR"已经采取了改正措施,因此驳回了ADOR的假处分申请。对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多个事件,已经由前闵熙珍代表(时任ADOR的代表理事)提出了抗议,因此判断事实上是ADOR提出了抗议。
但是,这次纷争的开端和核心是闵熙珍代表的解雇。问题的本质在于解雇前和解雇后的"ADOR"的差异。考虑到闵熙珍代表的解雇是不正当的,法院的判决只是拘泥于ADOR是一个法人资格的"形式上的事实",而忽略了代表理事的差异这一重要点,令人感到惋惜。
而且,从个体上来看,虽然看起来是相对琐碎的事情,但综合来看,持续存在着无法用折磨来形容的不当行为,法院也承认上述事实关系是HYBE驱逐闵熙珍代表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以及没有综合考虑更换闵熙珍代表,用HYBE人士填补经营层的现在"ADOR"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事实等脉络。在今后进行的程序中,应该从结构上说明对此的脉络。考虑到较短的假处分审理时间,很难认为已经进行了综合判断。
Q) 无法达成合约目的
现在的ADOR经营层认为,NewJeans是ADOR唯一的所属歌手,如果NewJeans不在了,ADOR的存立本身就会变得岌岌可危,因此向法院提出了禁止NewJeans活动的假处分申请。但是,如果ADOR的现经营层认为NewJeans是影响ADOR存立本身的组合,那么他们解雇NewJeans成功和成长的核心人物——闵熙珍代表的时机和方式,以及理由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