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吧 关注:259贴子:5,785
  • 0回复贴,共1

商标续展,十年一续、一续十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IP属地:河北1楼2025-02-19 15: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