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登记表》超时12天。
举报:2021年5月14日接警,“公安机关:鞍山市公安局”24小时内,拒绝出示接报案回执单,拒绝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拒绝出示不予立案通知书。
违法人员:4人打人,1人骂人,不控制。
备注:
①行政诉讼法,6个月内2021年11月14日止,法院没有我身份证号。
②行政复议法,60天内2021年7月13日止,行政复议机关没有我身份证号。
③其他日期材料,程序违法,无效,与本案无关!
举报依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
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