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频道吧 关注:17,350贴子:175,411
  • 3回复贴,共1

驻马店市经济适用房“万家花园”变成昧心工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们是08年购买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万家花园”北区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商为驻马店市驿城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开发商)的业主。合同约定2009年9月30日前交房,如今仍未交房,理由道路未修好,水电未接通。
不合理之处:
1、开发商大张旗鼓的在城市各个街道发放售楼传单,做售楼广告,按商品房价格在市场销售,任何人可随意购买。而做为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本是国家、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而实施的民心工程;是实惠百姓,稳定社会,保障和谐发展的一项惠民工程。购买时需要个人先申请--严格的审批—逐批的公示,才能办理认购手续。怎么什么人都可以购买,而且房价是买着涨着。违背了政策,失去经济适用房的意义。
2,合同交房日已经过一年多了,业主们仍然拿不到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周旋在管理部门与开发商之间。开发商回答我们说政府原来答应他们的条件不及时,没到位而无法交房。管理部门回答说是开发商违约,钱交给了开发商而没有交给政府,建议我们与开发商打官司。请问:没有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政策,我们拿钱在哪买不到房子啊。买房子是每个家庭的一件大事,高兴的事,现在成了忧心事,赘心事,我们应该是受益者,现在却成了受害者,天理何在啊!钱交了没人管了,推来推去的,我们的保障哪去了?谁损害我们的利益?谁让我们这些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生活又雪上加霜呢?谁为我们一年多来的经济与精神损失买单呢?
   天理何在?法理何在?公平何在?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为群众讨个公道,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政府及各级领导部门能够给予重视,不要因为一些无良开发商的个人行为,而把为百姓造福的民心工程变成昧心工程。


1楼2010-12-07 13:23回复
    天下没有白吃的饭


    2楼2010-12-07 14:46
    回复
      y.)(,.$*


      4楼2010-12-16 17:33
      回复
        楼主好,请问万家花园的房子可以更改买卖合同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2-02-05 19: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