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元月在达州市开江县任市镇购买了几个由一个来自重庆的开发商开发的农贸市场内的门面,我是全款支付的购房款,并签定了商品房购买合同,开发商也出具了已收房款的收据。开发商在不久后将购房合同送到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并承诺180天内办理好房产证。结果大楷几个月后开发商和承建商发生了债务纠纷,承建商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于是法院对开发商开发的项目进行了查封,但我和另外一些也购买了门面和住房的人一起签了一份委托书,由开发商出面找的律师办的,解除了查封。最后开发商和承建商之间的债务纠纷法院具体怎么判的我也不是太了解,只是听说法院把还未卖出的门面全部判给了项目承建商,但我认为这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也就没去关心,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开发商无声无息的就不见了,项目部以及开发商所有的工作人员也不见了。因为我是外地的,是通过朋友的关系才以内部优惠价购买的,也是把这一次购买房产当作一次投资,由于我不是当地人,加上对办房产证的过程不了解,再加上我认为法院都解除了查封了就是认定房产是我的了,也就没着急去办证,直到08年年中因为自己在资金上出了问题,想用门面去融资才急于办证,这才发现问题有些麻烦了,去房产交易中心几次办事员都告诉我现在办不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只是说手续不齐,但到底要怎么才可以办理,他们也没人清清楚楚告诉我只是叫我等,这么一拖又是一年多。我不是当地人,为了这事人力物力都已付出太多,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这几天我上网时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网站,我也感觉只有你们这些专业人士才有可能帮我找到一种途径来解决此事,所以想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来帮我处理,请尽快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