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工商局沈河分局监察一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对沈阳一商贸有限公司在其住所利用广告对其经销的保健食品“亚林松花粉”的性能做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而该产品是国家卫生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而该公司却在上述广告中对
其性能进行夸大宣传,称其能治疗多种疾病。该广告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及违反广告法问题。沈阳市工商局沈河分局监察一大队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公司经销的价值3万余元的保健食品“亚林松花粉”及其印刷品广告当场予以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