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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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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刁爱青碎尸案应该是快近三十年内最引人关注的案件了。网上很多网友都发表个人的意见了。我发表一下个人的愚见。
一、凶手应该是随机作案(有可能是被害人是凶手的作案目标类型,因为警察调查过刁爱青社会关系,排除仇杀,情杀,金钱利益关系等。排除了熟人作案)。
冲动型犯案(从后面没有同类型手法案件证明不是变态连环杀人犯)。
凶手犯案的时候应该是三十到四十岁左右的年龄(太年轻的凶手心里承受能力以及“刀工”不够火候,年纪太大的话处理尸体清除证据的时候没那么细腻)。
作案时应该是独居状态,以及是住低层。(刁爱青从失踪到遇害被发现为九天时间,如果有家人或者同居者,分尸的时候动静太大无法掩盖。低层方便处理尸体当然低层不是百分百)。
二、分析凶手的作案过程。凶手跟受害者有可能是认识或者有过数面之缘。因此诱骗了受害人到家中了,然后对受害人进行了侵犯。在侵犯的过程中错手把受害人杀害了。也有第二种可能就是凶手从开始就预谋杀害受害人。(求爱不遂)如果凶手就是知名医科导师,或者是被害者认识的人。所以注定被害者要死。
三、凶手职业分析。看网上说凶手有可能是厨师,屠夫,还有做什么白切鸭类似的工作,还有医生这些。我个人分析最有可能是医生,法医,或者刑警这类职业。因为在九十年代 普通人犯案,是不会做到如此细腻跟滴水不漏的,就连DNA也是后面进入千禧年之后才被我们普通人所熟知。所以厨师,屠夫这些是不可能一点DNA线索都不留下,肢解的过程中或者裹尸物品当中肯定会留下指纹,或者部分皮肤碎屑,普通人没办法做到不留痕迹的。(很多同时期的案件,现在得以侦破都是凶手残留了DNA信息,以前技术不够,现在刑侦技术足够了所以破案了),而南大碎尸案是没有提取的DNA,没有提取到有用的指纹。连案发现场都没有发现得到。所以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如此完美的案件。
还有刁爱青是被沸水烫熟状态的,为什么不是直接烹煮呢?因为没有足够大的器具烹煮,只能是一次一次煮沸水去烫熟,从而达到破环DNA的目的。至于分尸两千多块,是可以破坏生物特征(作为人的生物特征),以及是方便抛尸(每次分尸的重量都不会特别大堆)。还有正常人杀人了,都是想到如何藏尸,如何埋尸的。而这个凶手却选择在闹市抛尸,当然可能是无奈之举吧,不过我更多的觉得可能是抛尸在闹市,可以利用人群消除很多现场痕迹。还有分尸的时候应该是穿戴整齐一套医院防护服的,铺上家家户户都有的防水袋,在放一床新床单(这种设备对于医生,或者法医而言轻而易举能得到)因为警察肯定会搜索抛尸范围内的所有住户,有分尸条件的地方基本上都会仪器检查没有发现有用信息。还有凶手抛尸也是非常从容的,并不是网上所说的慌慌张张。头骨还有带生理特征的骨头最先抛抛最远,后面这些碎肉那旅行包装的,我想应该是学校附近偷拿的,因为南京大天南海北的学生或者导师都会有带旅行包的,所以才会说发现包里有火药成分,还有其他的成分。还有抛尸顺序跟时间应该也是最远的最先的是头骨,那些碎肉则是越来越近。抛尸时间应该也是凌晨一两点开始,到四五点结束。因为这个时间段才没有目击者。而且凶手是从头到尾都是心理极强的,杀人分尸前后心理状态无异,生活工作作息没有改变过。这也是为什么凶手能成功躲过警察的多次盘查。
四、总结凶手应该就是医生或者法医,也有一定几率是刑警。因为在九十年代普通人犯案根本没有能力能完全清除犯罪证据,只有医生或者法医类的职业才能了解DNA以及指纹这些。还有普通人犯案会想尽办法藏尸埋尸,而不会选择闹市抛尸。还有普通人犯案了,从心理上就会选择逃走远方。而凶手则与平常无异。能同时满足分尸解剖,刑侦经验,心理状态的职业其实就只有医生类的工作了。
五、我想南京政府应该也能分析排除出大致的嫌疑人,但是没有人证,物证。没办法定案。所以只能把它当成疑案。也有可能是知名医科导师,或者其他政府人员,没有证据定案,就继续保持原状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2-23 20:22回复
    这个案件估计会成为悬案了,凶手应该还活着六七十岁了。凶手如果是孤寡老人应该还有一点点机会公布于众,如果有子孙后代的,为了子孙后代都会埋藏于心了。不会让子孙后代成为杀人犯的后代。而且他的后代有可能已经是高官厚禄了,毕竟高智商有学识的人都很会培养后代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12-23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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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分析和我想的一样 给你点赞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2-23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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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吧贴里很多人都说可能是团伙作案,或者儿子杀人,父母分尸抛尸。更离谱的是什么老人作案,体力不够才抛尸南大。脑洞大开的让人无语。首先凶手肯定是个体作案的,因为如果有两个及以上的人员作案,那么这件案很容易就可以破的。因为可以团伙杀人,可以团伙分尸抛尸。但是没有办法团伙口供信息一样的。就别说什么案发时你在哪里了。单纯的把你们一家人分开单独问,晚餐吃了什么,早餐吃了什么,对方大概几点出门,做了什么事。这些基本的信息你都无法一致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2-2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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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受害者失踪到发现的时间共为九天,九天时间杀人,分尸,抛尸。证明凶手也是性格孤僻之人,平常没有亲朋好友来往的。所以他的生活日常应该也是正常上班,正常下班就回家。偶尔遇到邻居就打个招呼(或者招呼都不打的孤僻之人)。所以左右上下邻居以及他本人被盘查的时候都没有什么异常。因为杀人前他就是规规矩矩正常上班下班回家三点一线。杀人后一样规规矩矩正常上班下班回家三点一线,只有这样才可以躲过多轮盘查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12-2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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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凶手应该是错失杀人,并不是心理变态。他自己都想早点“解决”这件事。早点曝光。因为有个袋碎肉里面是有三根手指的,我想他之所以放几个有人类特征的手指进去,就是不希望有人捡到这些肉拿来食用。不然的话,凶手完全可以把手指放在头骨那袋,或者是直接肢解了手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12-2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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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凶手抛尸地点应该是就近原则,为了方便而已。因为上述说过了,凶手杀人分尸抛尸期间都是正常上下班正常作息的,所以他抛尸范围必定远不了,骑自行车抛尸一来一回的时间还有上班时间凶手都计算过的了。所以才会在南大附近。因为他有可能就是南大工作,或者附近的南京医科大学工作或者教学。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12-2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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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认为是医生法医干的,医生法医要想弄女人,还需要去找一个农村服务通通的女大学生冒着这样大的风险,医院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女护士,还有社会上各种个漂亮的妓,都可以成为发泄的对象,还需要冒这么掉脑袋的风险吗?这点真让人来匪夷所思。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4-12-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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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所以既然凶手的职业基本是体制内的,那就很难查明真相了。因为它的分尸地点绝对不会在公共场合,应该是在自己家或者邻居家等私密场合。它有绝对足够的处理时间。更重要的是,它的职业决定了可以安全的屏蔽外界的社会关系,不会被外人打扰。 罪过罪过!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12-27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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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种可能:1、凶手是参与案件调查的人,至少不在被调查范围内.2、凶手犯事后,畏罪自杀,所以找不到。3、凶手犯案后遇到极端情况,比如事故导致终身瘫痪等。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4-12-3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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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杀手多来几个好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12-3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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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代结婚概率很大,年纪应该比较小,25到35好一点,伴随单身应再小一点,工作稳定吧,楼主我不怀疑他以前的工作或生活可能有关【如果我们大胆猜想他是来自于外地,从小就熟悉杀猪并且可能已经结婚的话和老婆暂时分离,熟悉打猎】,他现在做的工作,应该是没有多大的关系,警察搜索力度一定很大,肯定多次搜索,分三次抛尸说明他肯定你们短时间找不到或者一定找不到【一点都不急】当然这说明他每次出去的时间肯定是精心超级固定并且设计好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1-0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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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包如果是捡的或者是偷。后续肯定有人去提供线索。还有在短时间之内是没有办法得到2个旅游包。说明这个包跟他就算不管如何得到的都是有一段时间。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5-01-0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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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从当时警方的视线看,你的推论是没有错的。但是现在警方已经检查了很多次了屠夫这一类的。所以我们可以稍微推断这个错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5-01-0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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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發現,刁愛青同學是1月10號傍晚最後見到的。19號發現屍塊,還有法醫應該通過胃部消化酶判斷她生前的時間,好像是活了兩三天才被弄死的。1996年1月10號是星期三,我們假設星期三被囚禁,星期天被殺害。那麽這兩三天的時間要無聲無息的在鬧區囚禁一個大活人,要麽就是服用或者注射了藥物,要麽就是作案現場有地下室。(個人更加偏向藥物控制,因為如果是地下室隔音的話,分屍的時候就不怕動靜大了)周三週五藥物控制,周五週六殺害分屍。周一週二凌晨拋屍。這種作案時間規律,只能公職人員或者學校醫生類職業的編製人員。因為普通的屠夫,廚師等的職業,作案時間規律沒有這麽吻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5-01-0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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