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读《简·爱》,只是当一本言情小说去读,觉得伯莎只是作者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之路设置的障碍。但是看了《阁楼上的疯女人》、《藻海茫茫》,和一些以后殖民主义论述《简·爱》的文章后,才发现伯莎太重要了,罗切斯特本是次子,不是家族财产的主要继承人,伯莎来自牙买加,牙买加在美洲加勒比地区,当时是英国殖民地。伯莎的父亲是种植园主,当时加勒比地区由于盛产蔗糖、咖啡等热带经济作物,当地的种植园主都比较富裕,伯莎是深肤色的,她和罗切斯特结婚时,她父亲给了她三万英镑的嫁妆,但是《简·爱》这本书发表的1847年,英国已婚女性的嫁妆在法律上是属于她丈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