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上豪哥这么做是为了平息帮内内讧,客观上也公平,所以我觉得这么处理再好不过。试想一下如果豪哥直接把阿丽配给阿浩或阿佑都对另一个人极度不公平,给阿浩,阿佑肯定绝对100%叛变(向大哥成告密之后不会返回酒店而是直接跑路,这就证明他是出气),给阿佑,自己的发小阿浩的忠诚度肯定也会降低,这就好比你做一件事,99个人支持你,就一个人反对你,你肯定有点不愿意而且肯定会记恨那个反对你的人,这是人之常情,阿浩也不例外,第二豪哥还有应急方案,就是直接杀了阿丽这个祸水(丢到搅拌机做鱼丸我觉得说的夸大了),显然阿浩和阿佑都不愿意,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让阿丽自己选,也询问了两人意见,都没意见,所以哥仨当面锣对面鼓的把这事儿敲定了,谁也不准反悔。没想到说的好好的,阿丽决定跟阿浩的时候,阿佑不愿意了,这就很不道德了,之前说好的,这就好比我去和客户谈生意点了杯咖啡,谈完了我一口没动,还是要付钱的,这是规矩,各行各业都应有规矩才行,而阿佑不守规矩也就算了,还出卖合胜帮,果然应了豪哥的那句话:输不起就别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