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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清楚奇奥天尊的具体事件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通过各种信息了解到,早年圆谷和奇奥签了合同卖了版权,有些问题还是没搞太清
1.合同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效期多久
2.为什么卖出去了还要打官司夺回版权,大部分奥迷也都不承认是正版,是正当交易吗?
3.奇奥版本的奥兄看起来很怪,也不像记忆中的奥兄,锐视是奇奥授权的吗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7-04 11:42回复
    不站圆谷 不站彩耀 就说点客观的事实(不过圆卫兵看了可能要跳脚吧)
    1995年 圆谷皋去世之前的事情跳过 从他的葬礼说起
    辛波特作为友人 出席了圆谷皋的葬礼
    1995年年底 辛波特以【没有他的许可 圆谷无权在泰国销售奥特曼的录像带】随后向美国的代理商抗议
    1996年5月 辛波特要求圆谷给出回复 否则就上法庭
    同月16号 辛波特父子来到圆谷制作 拿出了【1976文件】的影印版
    文件中写明辛波特拥有【奥特曼1(奥特Q)奥特曼2 奥特曼赛文 归来奥特曼 艾斯奥特曼 泰罗奥特曼 詹伯A以及巨人VS詹伯A和哈奴曼与七个奥特曼的海外永久独占权】
    独占权包括 上映权 制作权 复制权 著作权 商标 以及角色使用权
    辛波特本人表示1975年的时候香港邵氏找到他 希望可以在香港上映哈奴曼与七个奥特曼 双方商谈的价格是12万美元
    但是片子的底片在日本 辛波特找到圆谷皋 拜托他把底片寄到香港 圆谷皋表示公司没钱 希望辛波特可以将这12万美元借给他一年 辛波特允诺
    圆谷皋在这之后 还将哈奴曼与七个奥特曼卖给了台湾的公司 盈利8万美元
    顺便一提
    1974年 圆谷皋已经把巨人VS詹伯A 以3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台湾的公司
    而这两部电影 都是辛波特掏钱 雇用圆谷制作拍摄的(但是奥特曼的版权是属于圆谷的)
    所以 关于这两部电影的争议 在与是彩耀与圆谷是【合作关系 还是雇佣关系】
    1976年 辛波特找到日本 要求圆谷皋还钱 圆谷皋说自己没钱 要不然我把海外独占权给你吧
    随后签订了1976文件
    以上是辛波特叙述的 但是也有一定的人证
    圆谷一夫本人也曾经表示 【我爹当年讲不定真的跟人家签过这种契约】
    高野宏一也表示过【圆谷皋曾亲口对他讲过 哈奴曼与七个奥特曼的版权属于辛波特】
    圆谷一夫在7月23日正式发表回复 【以书面形式承认了辛波特确实拥有海外权利】并请求购回独占权 【遭到拒绝】这份文件后称为【96书简】
    这份文件是在后来在各种资料中被提及较少 但是起到很重要的用处
    这里先说一下这份1976文件的漏洞
    奥特曼1以及奥特曼2是不存在的错误称呼
    ULTRA SEVEN被写成ULTRAMAN SEVEN 集数被标注为50话 正确为49话 去除永久封印的12话 即48话
    归来的奥特曼(RETURN of ULTRAMAN)错误写成归来奥特曼(RETURN ULTRAMAN)
    艾斯奥特曼全集52话 标注为51话 少1话
    泰罗奥特曼全集53话 标注为54话 少1话
    1997年7月4日 圆谷在日本起诉辛波特 直到2004年4月24日 圆谷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依旧【败诉】日本最高法院承认【1976文件真实有效】
    究其原因 主要是因为
    1.根据日本法律规定 印章是具有法律效用的
    圆谷指出文件中的圆谷ENTERPRISES的印章 可能是伪造的
    但是最高法院将文件上的印章与印章原件放大一千倍后对比
    得出结果 【并非伪造】 是出自同一印章
    2.圆谷一夫在1996年已经以书面形式承认了辛波特的权利
    随后圆谷表示 印章可能是在并非基于圆谷皋本意的情况下盖的 但是无法改变最高法院的判决
    顺便一提 为什么文件中出现的是圆谷ENTERPRISES的印章 这一点圆谷曾经的社员佐证说【圆谷制作的本社印章 那个时期一直是东宝保管的】
    即证明文件中出现的是圆谷ENTERPRISES这个印章 是符合当年的客观背景的
    随后圆谷在泰国曼谷 中国广州 分别提起了情况类似的诉讼
    泰国方面 圆谷从1997年开始就将辛波特告上法庭
    期间 圆谷成功停止了辛波特对于【泰罗以后的奥特曼作品的商业发展 以及彩耀制作的千禧奥特曼的制作】 (这里提一下 辛波特在泰国还销售了2001年制作的高斯奥特曼等圆谷作品 属于1976文件外的确确实实的侵权行为)
    泰国最高法院在2月5日 【宣判圆谷胜诉 辛波特的文件系伪造】
    这次胜诉的主要原因是【泰国最高法院 判定文件中 圆谷皋的签名与其本人其他时期签名不完全符合】
    辛波特被判处赔偿【圆谷制作1070万泰铢】【1976合同被没收】
    官司中 圆谷方提供的十余份圆谷皋的签名 身为日本人的圆谷皋 用英文签名其实每一份都不尽相同 有细小差距
    再次声明 我不站圆谷 更不站彩耀 国内能把这个角色毁的这么彻彻底底 确实恶心的不行
    但是这件事情的法律判决 以及其他人证物证 是不能被爱好者的“爱”去扭曲的
    究竟这件事的历史真相是如何的 也许真的只能等官司落定后 再去鉴别吧
    附件1:1976合同原文
    附件2:1976合同日文翻译
    附件3:圆谷皋签名 以及1976合同印章
    ——風見97郎



    IP属地:重庆2楼2024-07-0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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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06: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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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奥反而是后来者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7-0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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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伪造了一份协议被鉴定是真的,后来又说确定是伪造的,接着泰国的那家又把版权卖给了日本当地的一家公司叫UM公司,UM公司又把版权卖给了香港,香港又把版权卖给了奇奥天尊,奇奥天尊又把版权授权给其他公司,包括烂糊。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7-0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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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认为合同成立因为公章是真的,泰国被判伪造签名是假的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7-0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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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永久,先打赢圆谷自家的合同官司再说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7-0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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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代圆谷跟一个泰国公司签了版权协议,泰国公司拥有奥特曼在日本以外的版权。后来双方有了冲突开始打官司。这个海外版权协议一开始被认定成真的,后来又认定成伪造。在这中间就是楼上说的版权交易过程,在大陆就到了奇奥天尊手里(锐视版也是这个版权)。后面就是圆谷重新给新创华授权。
              鉴于前述版权问题的存在,奇奥版权目前也被认定为正版,但只有六兄弟和奥特父母版权,而且只有油皮蛋黄眼的形象,新创华拥有披风版前述奥特曼及所有的之后奥特曼的版权。所以奇奥的劣质舞台剧是正版,但如果出现赛罗之类的六兄弟和父母以外的形象,那就是妥妥的侵权。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7-0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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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
                当年老圆谷和泰国之间的版权纠葛,而奇奥天尊的版权就是从泰国这边扭转过来的,因为圆谷和泰国扯皮扯不清楚,所以按目前的文书证据来说,法律上奇奥天尊确实是“正版”的,拥有所谓“经典奥特曼”(应该是绝大部分昭和奥)的版权。
                嘛,这货拿了带争议的版权还不干人事就是它不对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7-0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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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06: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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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龙45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7-04 13:07
                  收起回复
                    彩耀授权的锐视,umc手底下的奇奥不承认,但找圆谷茬儿的时候,锐视那套又要被拿出来当证据,umc也是从彩耀那转移来过来的,还有umc奇奥那套只能授权搞搞活动卖卖周边,圆谷作为还是著作人,未经圆谷同意,别人不能擅自改编奥特曼的故事,所以蓝弧翻车了,有点搞不明白的,舞台剧到底算不算二创,如果算的话,奇奥那些舞台剧也应该算侵权才对,如果不算,那这种原创故事的节目难道不算改编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7-0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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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圆谷在1976年因资金困难问题,圆谷第三任社长圆谷皋把奥特曼的部分版权(前五部昭和奥)无限期的分给了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这是一个叫辛波特开的公司,那个哈奴曼就是他们搞出来的,挺恶心人的)
                      后来,第四任圆谷社长圆谷一夫就任后,声称不知道有这件事(指前五部昭和奥的版权无限期分享给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于是要求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出示1976年的版权合同,但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要求圆谷一夫承认合同的存在再选择出示,结果圆谷一夫他还真承认了(当时还写了一封道歉信给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结果发来的合同一看是伪造的,于是就圆谷就开始和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打官司了。
                      这个官司的离谱程度在于,圆谷在日本打输了,在泰国打就赢了,而且泰国这边甚至判辛波特因伪造合同还要坐牢了,于是泰国辛波特制片公司再无竞争之力,把版权卖给一个日本公司(简称UMC),于是圆谷又和UMC打官司,在美国打官司的时候也是圆谷胜诉。
                      后来咱们的新创华加入战局了,17年奇奥天尊从UMC手里买了前五部昭和奥的版权给蓝弧做了个动画电影(电影名就不说了,但用了奥特曼的形象),于是圆谷就联合新创华就把它们给告了,这事直到2022年才判圆谷方面胜诉,最终结果是奇奥天尊赔了650万。
                      现在老奥的版权唯一的问题在于咱们13年最高法院裁定1976年的版权合同有效,不知道是不是碍于最高法院的面子,现在其实依然承认,所以国内前五部昭和奥没有登陆流媒体就是这个原因,那在奥迷心中拥有版权的奇奥天尊和提供版权的UMC就是最大的敌人,如果它们好好利用奥的热度也罢了,但非得恶心人,拿着奥的形象招摇撞骗。


                      IP属地:浙江12楼2024-07-05 14:28
                      收起回复
                        楼上解释很详细了,法理上内地奇奥是正版。最近刚有一个舞台剧奇奥官司赢了。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其实大伙是认奇奥的,只不过就是奇奥经常很“外行”,让许多人不满。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07-05 15:15
                        收起回复
                          从法律上讲合同都是一式两份两边都得有原件存档,不明白为什么辛波特仅凭一份复印件和圆谷一夫自己都后悔写的道歉信就有恃无恐,大陆还判辛波特合同有效搞得那么被动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7-1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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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圆谷皋在世时期还有授权给上海圆谷,他跟辛波特有这协议不能打自己脸吧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7-1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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