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权作为商标权的重要内容之一,维护着商标所有人持续在指定商品和/或服务上的专用权。这种到期续展的权利,是商标权区分于其他知识产权的重要表现形式。
通过商标所有人主动对商标有效期进行续展,这种权利的有效性,在法律无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一直以固定的期限,“无限”延续下去。
在国内,依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