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老卢微博
我觉得这次警方公布的账目算是最清晰最解决问题的
胖猫死前:2021年11月-2024年4月
胖猫向谭某转账了79.9万元。
谭某向胖猫转账了29.7万元。
51万差价从这里来的,胖猫生前真实净转账金额为50.2万。
胖猫死后:
谭某应胖猫父亲要求转账13.6万元,向胖猫姐姐转账了3万元,把这个归还的钱算上,剩余差额其实是33.9万。但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使用支付宝共同钱包,胖猫多花了7.5万,所以还差26.4万。
而经过调解,近日谭某已经全额退还所有差额。
当然,我看见有人觉得胖猫多花7.5万是恋爱期间两人吃饭买单,不该只算男方
也有人觉得,最后有6.6万转账是男方最后时刻单方面转账,不该算到女方那边
这里抓大放小,不然细节能扯到明天。
所以,问题就变成了,两年多的恋爱关系期间50万投入是否算欺诈。
法律角度来说,两年时间,有网恋有奔现,成人,自愿,且存在高达317次的转账次数,不太可能按欺诈来定。
说到底,这钱还真是男方自愿付出的,你说这个是被PUA了
那么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这究竟是一个欺诈案还是PUA案。
包丽案给许多人形成一个路径,虽然法条来看无法支撑,但闹大了舆论关注了,法律可能会有延伸解释。但问题就在于,这个路径可以直接复制吗?
然后你发现,这又回到下午说的,你要如何理解包丽案。真是以后只要发生男女感情纠纷最后一方自杀的案子,都直接照搬吗?
而从道德层面来看,下半场应该更有的吵。
有人说两年恋爱就转了50万,这还不是捞女?
也有人说两年青春,男方50万都不花还好意思?而且死后还还了16万,最后26万差额也在调解后补上了,女方青春就这么几年,时间成本来看女方还亏了呢。
通报不出,大家隔空吵,通报一出,都更觉得自己对了。
不过我觉得数字背后,可能有些大众更容易忽视的东西。
熊律算了一下,两人结实从21年11月到24年4月,29个月,126周,胖猫死前一共打了79.9万,返还了29.7万,差额是50.2万,除以126周是0.41万/周。
也就是平均每周男方给女方打4000块钱~
从胖猫姐姐的说法,再结合男方这个平均每周4000的打钱支出,胖猫每月收入应该真的在两到三万左右。
事情开始大家疑问最多的是代练收入问题,是否夸大问题,最后来看反而是最真实的,经得起数学上考验的,月入两三万的新兴岗位,确确实实是存在的~
这个收入甚至超过了很多自媒体情感大V~王者代练是真赚钱
以这个收入,在当前时代无论如何都应该过的很好
只能说,人永远要学会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