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稷山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曹先生报案,称其放于家中价值4万余元的金银首饰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走访摸排,查看视频资料,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5月3日,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0岁,稷山县人)事先踩点,趁邻居曹先生家中无人之际翻墙进入将价值4万余元的金银首饰盗走。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还涉嫌其他4起入室盗窃案,经现场搜查,扣押手表两只、玉镯一对、手串三个及其他金银首饰和外币若干,涉案价值6万余元。到案后,李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