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27所大学(注:非预审)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1576&infoid=15600“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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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2所:
1.北大
2.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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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0所:
3.复旦
4.中科
5.人大
6.浙大
7.上海交大
8.南京大学
9.南开大学
10.北京师范大学
11.国防科大
12.西安交大
13.哈工业
14.天津大学
15.武汉大学
16.中山大学
17.华中理工
18.北航
19.北京理工
20.同济大学
21.中国农大
22.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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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批5所:
23.吉林大学
24.西北工大
25.大连理工
26.东南大学
27.中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