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盐湖公安分局开展涉诈线索核查时,发现盐湖区一家烟酒店老板被列为“两卡”人员,民警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不法分子在盐湖区内利用购买大量名贵烟酒商品再通过市场变现进行洗钱。4月10日,民警通过对提供线索的细致研判、循线追踪,先后辗转甘肃陇南、湖南湘潭,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帮助境外不法分子洗钱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某抓获,快速侦破了这起新型买卖烟酒“洗钱”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2岁,云南人)、张某某(男,32岁,云南人)出狱后不思悔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仍按照境外不法分子的指示,流窜全国各地,利用商品交易为电诈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涉及多起其他公安机关电诈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2岁,云南人)、张某某(男,32岁,云南人)出狱后不思悔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仍按照境外不法分子的指示,流窜全国各地,利用商品交易为电诈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涉及多起其他公安机关电诈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