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确认】皇马对拜仁的反超球,确实越位,应该无效。
事情很简单,在拜仁的禁区内,纳乔向左分球,鲁迪格左路前插传中,何塞卢中路抢点破门。
在纳乔出球的瞬间,鲁迪格不在越位位置,何塞卢在越位位置,这个位置情况很明显,无争议。
认为这个球不越位的,显然是建立在以下逻辑:
1.纳乔出球的瞬间,接球的鲁迪格不越位,与何塞卢无关,所以不越位。
2.鲁迪格传中的时候,球比何塞卢靠前,属于回传,所以不越位。
所以此球不越位。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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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上的理解是错误的,属于对足球“越位获利”概念的无知,事实上这两次传球不能割裂单独看,而是在一次完整的进攻中整体理解。
尽管何塞卢并非纳乔传球的接球者,但他处于越位位置,因此他不能借此获利,他从纳乔传球的一瞬间,到完成推射,期间一直处于越位位置(比拜仁倒数第二名队员更靠近底线)。
如果把“从纳乔传球的一瞬间,到何塞卢完成推射动作”这段时间简称为【期间】
何塞卢利用【期间】全程处于越位位置带来的身位优势,完成了后面的抢点,属于100%的越位位置获利。
什么情况下,这球会有效呢?
如果是鲁迪格自己小角度抽射打进的,毫无疑问是好球,有效。
如果在【期间】拜仁后卫的回追让何塞卢不再处于越位位置(哪怕只有一瞬间),那么何塞卢之前身处越位位置与抢点的关系已经解除,完成抢点破门就是好球,有效。
结论:皇马的第二球是误判,越位无效。
裁判组对规则的理解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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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有些远射的瞬间,有队友处于越位位置,这次远射直接打进是有效的,但如果被对方门将挡出,始终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友不能补射,这就是把一次进攻整体分析的缘故。
否则按“鲁迪格是回传,我何塞卢就一定不越位”的逻辑,也可以得出“对方门将扑出球不算我方传球,所以补射一定不越位”,岂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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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拜仁被吹掉的好球才是有效的案例,向前长传瞬间,接球的马兹拉维没有越位,而在越位位置的德里赫特放弃追逐并且在之后马上因为对方球员的回防而完全失去了越位位置的身位优势,不属于越位位置得利。
事情很简单,在拜仁的禁区内,纳乔向左分球,鲁迪格左路前插传中,何塞卢中路抢点破门。
在纳乔出球的瞬间,鲁迪格不在越位位置,何塞卢在越位位置,这个位置情况很明显,无争议。
认为这个球不越位的,显然是建立在以下逻辑:
1.纳乔出球的瞬间,接球的鲁迪格不越位,与何塞卢无关,所以不越位。
2.鲁迪格传中的时候,球比何塞卢靠前,属于回传,所以不越位。
所以此球不越位。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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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上的理解是错误的,属于对足球“越位获利”概念的无知,事实上这两次传球不能割裂单独看,而是在一次完整的进攻中整体理解。
尽管何塞卢并非纳乔传球的接球者,但他处于越位位置,因此他不能借此获利,他从纳乔传球的一瞬间,到完成推射,期间一直处于越位位置(比拜仁倒数第二名队员更靠近底线)。
如果把“从纳乔传球的一瞬间,到何塞卢完成推射动作”这段时间简称为【期间】
何塞卢利用【期间】全程处于越位位置带来的身位优势,完成了后面的抢点,属于100%的越位位置获利。
什么情况下,这球会有效呢?
如果是鲁迪格自己小角度抽射打进的,毫无疑问是好球,有效。
如果在【期间】拜仁后卫的回追让何塞卢不再处于越位位置(哪怕只有一瞬间),那么何塞卢之前身处越位位置与抢点的关系已经解除,完成抢点破门就是好球,有效。
结论:皇马的第二球是误判,越位无效。
裁判组对规则的理解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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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有些远射的瞬间,有队友处于越位位置,这次远射直接打进是有效的,但如果被对方门将挡出,始终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友不能补射,这就是把一次进攻整体分析的缘故。
否则按“鲁迪格是回传,我何塞卢就一定不越位”的逻辑,也可以得出“对方门将扑出球不算我方传球,所以补射一定不越位”,岂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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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拜仁被吹掉的好球才是有效的案例,向前长传瞬间,接球的马兹拉维没有越位,而在越位位置的德里赫特放弃追逐并且在之后马上因为对方球员的回防而完全失去了越位位置的身位优势,不属于越位位置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