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人民政府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突出地方特色,将实验室作为吸引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重大项目立项、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建设运行期内,每年为实验室提供80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实验室日常运行、开放课题设立、人才引进培养、科研人员的绩效奖励等。
科技部协助实验室建立与业务对口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提升实验室研究能力和水平;统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基地人才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