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东汉时期长期施行的十三州制,到建安前期于凉州之外新设雍州,增为十四州。至建安十八年,以《禹贡》为蓝本将建安前期的十四州改为九州,以扩大曹操冀州牧的统治范围。汉魏交替之际,曹丕重新恢复了十三州制,以宣示曹魏是继承东汉正统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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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建立后,常设司、冀、青、徐、兖、豫、并、雍、凉等完整统辖之州,以及幽、扬、荆等州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由于益州在古代经典与汉代十三州制中皆是不可或缺的一州,因而曹魏前期长期任命蜀汉降将黄权为益州刺史,作为招揽蜀人的象征。相较之下,交州在建安后期推行九州制时被并入益州与荆州,曹魏前期未见任命交州刺史,至曹魏后期与西晋初年方有任命吴蜀降将为交州长官之举,代表在整个曹魏时期,可能并未常设交州刺史。因此曹魏时期常设之州应为司、冀、青、徐、兖、豫、并、雍、凉、幽、扬、荆、益十三州,此一设置目的是为了对应东汉的十三州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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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汉魏交替之际,曹魏为了表明自己继承汉朝正统,依然延续汉代的实封政策,在安置封国时谨守封爵与封地对应的原则,除了吴蜀降将以外,曹魏群臣的封国皆位于辖境之内。因此在曹魏时期,原则上并未推行吴蜀二国或东晋十六国以降的遥领与虚封,而是依循东汉制度,尽量将诸州与封国设置于辖境之内。
东汉时期长期施行的十三州制,到建安前期于凉州之外新设雍州,增为十四州。至建安十八年,以《禹贡》为蓝本将建安前期的十四州改为九州,以扩大曹操冀州牧的统治范围。汉魏交替之际,曹丕重新恢复了十三州制,以宣示曹魏是继承东汉正统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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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建立后,常设司、冀、青、徐、兖、豫、并、雍、凉等完整统辖之州,以及幽、扬、荆等州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由于益州在古代经典与汉代十三州制中皆是不可或缺的一州,因而曹魏前期长期任命蜀汉降将黄权为益州刺史,作为招揽蜀人的象征。相较之下,交州在建安后期推行九州制时被并入益州与荆州,曹魏前期未见任命交州刺史,至曹魏后期与西晋初年方有任命吴蜀降将为交州长官之举,代表在整个曹魏时期,可能并未常设交州刺史。因此曹魏时期常设之州应为司、冀、青、徐、兖、豫、并、雍、凉、幽、扬、荆、益十三州,此一设置目的是为了对应东汉的十三州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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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汉魏交替之际,曹魏为了表明自己继承汉朝正统,依然延续汉代的实封政策,在安置封国时谨守封爵与封地对应的原则,除了吴蜀降将以外,曹魏群臣的封国皆位于辖境之内。因此在曹魏时期,原则上并未推行吴蜀二国或东晋十六国以降的遥领与虚封,而是依循东汉制度,尽量将诸州与封国设置于辖境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