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泽克在询问一位黑格尔派辩证法家必须数到几的时候,大多人的回答是“三”,一个寻常的辩证三一体:“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或者费希特式的“正、反、合”三元组,但是却总是忽视第四个环节——不可辩证的溢出/过剩(excess),它既是辩证法的外部性,是不可被扬弃,不可被收入辩证之循环的纯支出性否定性,但却同时是辩证法运动的内在可能性条件,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里有一段让人感到目眩和难以理解的黑格尔原文——“这个否定性,作为自身扬弃的矛盾,是第一个直接性,即单纯普遍性之恢复;因为他物的他物、否定之否定,直接就是肯定的、同一的、普遍的。这第二个直接的东西,在整个过程中,假如人们总是愿意计数的话,对第一个直接的东西和对有中介的东西说,就是第三个东西。但它对第一个或说形式上的否定并对绝对的否定性或说第二个否定来说,也是第三个;如果那第一个否定已经是第二项,那么,那被数为第三的,也可以数作第四;抽象的形式也将不再用三分法而被当作一个四分法。”——《大逻辑》(下),杨一之译本,P544
对以上的白话文进行简单地翻译,可以整理为以下几点:1.第一个环节是起始点的直接肯定性;
2.第二个环节是第一个环节的否定——并非外在的否定,而是当我们去认识并把握第一个环节时,当我们去中介第一个环节时,“直接性”便被表现为“中介性”,因而表现为自身的否定,这便是“内在否定性”;
3.第三个环节中,单纯“内在否定性”没有完成对第一个环节的克服,因而直接肯定性便超越“内在否定性”以回归自身,这一过程就是“绝对否定性”也被称为“否定之否定”,这一“绝对否定性”相对于第二个环节的“内在否定性”而言,就是第三项;
4.而第三个环节也可以被数作第四项,由于“绝对否定性”不仅仅作为内部的概念统一性、作为真理或理念出现,同时也为辩证运动锚定了外部性——而外部和内部是同一个“绝对否定性”,它既是被扬弃的各个环节的总体、辩证法的内部动力,也是所有一切的“容器”(Rezeptakulum),这表明了黑格尔体系作为最激进的“无主体过程”(process without a subject),是体系自我配置的过程,它不需要任何能动者推动它
这里有一段让人感到目眩和难以理解的黑格尔原文——“这个否定性,作为自身扬弃的矛盾,是第一个直接性,即单纯普遍性之恢复;因为他物的他物、否定之否定,直接就是肯定的、同一的、普遍的。这第二个直接的东西,在整个过程中,假如人们总是愿意计数的话,对第一个直接的东西和对有中介的东西说,就是第三个东西。但它对第一个或说形式上的否定并对绝对的否定性或说第二个否定来说,也是第三个;如果那第一个否定已经是第二项,那么,那被数为第三的,也可以数作第四;抽象的形式也将不再用三分法而被当作一个四分法。”——《大逻辑》(下),杨一之译本,P544
对以上的白话文进行简单地翻译,可以整理为以下几点:1.第一个环节是起始点的直接肯定性;
2.第二个环节是第一个环节的否定——并非外在的否定,而是当我们去认识并把握第一个环节时,当我们去中介第一个环节时,“直接性”便被表现为“中介性”,因而表现为自身的否定,这便是“内在否定性”;
3.第三个环节中,单纯“内在否定性”没有完成对第一个环节的克服,因而直接肯定性便超越“内在否定性”以回归自身,这一过程就是“绝对否定性”也被称为“否定之否定”,这一“绝对否定性”相对于第二个环节的“内在否定性”而言,就是第三项;
4.而第三个环节也可以被数作第四项,由于“绝对否定性”不仅仅作为内部的概念统一性、作为真理或理念出现,同时也为辩证运动锚定了外部性——而外部和内部是同一个“绝对否定性”,它既是被扬弃的各个环节的总体、辩证法的内部动力,也是所有一切的“容器”(Rezeptakulum),这表明了黑格尔体系作为最激进的“无主体过程”(process without a subject),是体系自我配置的过程,它不需要任何能动者推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