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等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3年12月15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增机动车区间测速超速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7处:1、鹤大公路44公里664米-50公里224米(双向)2、同哈公路359公里5米-365公里785米(双向)3、同哈公路247公里382米-258公里342米4、同哈公路258公里187米-247公里197米5、佳桦公路11公里898米-2公里318米二、新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4处:1、向阳6号楼无名巷(永顺胡同-站前路)2、永顺胡同(顺和街-双拥巷)3、六一胡同(新建街-解放路)4、福西巷(解放路-福丰路)5、忠信街(西林路-忠信胡同)6、文久街(解放路-福丰路)7、文久街(福丰路-西林路)8、新华街(胜利西路-育林路)9、东安街(长安西路-光复西路)10、胜利东路(中山街-光华街)11、胜利东路(光华街-和平街)12、胜利东路(和平街-南山街)13、光复西路(红旗街-新发街)14、光复西路(学院街-万象街)三、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使用专用车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处:滨江杏林路口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特此通告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