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到的问题,有以下答案可供参考:1. 你的身份性质是事业编。因为你明确提到了是通过考试进入的事业编制岗位,所以你的身份应该是事业编员工,而不是协管员或其他类型的非正式员工。2.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可能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或不明确之处。由于之前街道没有招聘过事业编的经验,导致现在对你的身份定义出现了混淆和模糊。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主动与单位的人事部门沟通,明确要求他们澄清你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待遇问题。同时,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以便得到更明确的指导和支持。3. 无证上岗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你被要求在没有执法辅助证的情况下执行任务,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你可以向单位的领导或者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为你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你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4. 关于工资待遇问题,你应该按照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来执行。如果你的实际工资低于这个标准,那么你有权要求进行调整。同样地,你需要通过与人事部门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 最后建议加入一些同行交流群或者在线社区寻找是否有与你遭遇相似的其他人并共同发声和解决问题。这不仅可以让你获得更多信息和经验分享还可以增强维权的力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