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山地区迎来了建设发展的新曙光。
1950年,市人民政府与皖南大学(今安徽师范大学)、郊区东河、花塘、神南等乡合作营造神山山林。1953年,市人民政府与郊区各乡订立《造林合约》。1958年2月,团市委发动团员青年6000多要在大小火炉山、马鞍山(包括四褐山)造林4.96万株,其中黑松2.16万株、侧柏1.5万株、融槐1万株;市人民政府颁布《林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封山育林,各乡成立护林小组。1962年,市园林管理处与鸠江公社花塘大队签订《保护森林协议书》,明确划定神山地区国有林范围。1965年5月,市园林管理处成立“神山林场”,接收管理神山山林;1966年3月,把1600余亩山林移交给刚刚新建的“农垦学校”,原神山林场撤销。文革期间,神山地区先后设立“五七”干校、师范学校和市区各中学学农基地,山林遭到毁坏。1973年3月,市园林管理处在神山公园兴建苗圃,位于五山环抱的低凹处,苗圃地百余亩;同时,新营造山林,植树1.6万株,播种连生树种籽250公斤,外购小苗培植。1975年,苗圃地达204.08亩,绿化荒山530亩。1976年,市人民政府成立“改造神山指挥部”,迁移、平整坟冢12万座。1977年至1980年,开荒绿化,重新营造山林1000余亩。1978年,开辟马鞍山梯田200亩,栽植果树和竹。1979年,撤销原“神山改造指挥部”和“神山绿化管理委员会”,正式设
立神山苗圃机构,258亩苗圃地生产的苗木,除供应全市绿化外,开始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