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一基准四清单”是指在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时,各级行政机关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和领域特点,结合实际需要规范制定统一的标准化流程图,为一线人员提供规范化操作指导。“一基准”,即基层行政工作基本标准;“四清单”是指一张责任清单明确管什么,一件件事项分解落实到人;一张权力运行示意图明晰怎么干;一个负面清单列出不能做什么;一套考核评价办法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来说,“一基准”“四清单”包括以下内容:1. “一基准”:主要是指建立完善各类事项的办理程序及要求的基础性制度文件(如岗位设置和工作手册),通过梳理确定每类事项的基本要素并形成相应基础标准和规定,确保同类事同标管理。这是实施标准化工作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2. 四张清单:“权责清单”(法定职责目录)、“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以及综合执法两张“负面清单”。权责清单主要列明了行使公权的主体及其对应的权限范围和管理方式等,具有公开性和完整性两大特征。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一事不二罚”原则编制了执法行为负面清单,明确了不予处罚的事项和不作为违法行为的情形等内容。此外还建立了审批和服务两个单子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其中,服务指南是针对公共服务项目制定的办事指南,主要包括政策依据、材料信息、办理地点、承诺时限等信息。总之,"一基准"解决的是统一尺度问题,"四清单一过程",则实现了从厘定边界到精简环节再到便民利企的整体转变,从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