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格式件和提单copy件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具有一些明显的区别。1. 定义不同:提单格式件是一种标准化的提单样本,由船公司、货代等集装箱运输利益方设计制定;而提单Copy件是指复制品,即不是正本提单的原件。2. 使用效力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出运人和承运人认可并签字的正本提单才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而提单Copy件的效力通常不及正本提单,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如电放过程产生的电放副本才具备等同于正本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收货人提交了提单Copy件并且签字确认接受货物,那么发货人可能会承认该复印件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取决于具体的贸易条款和具体情况。3. 开具方式不同:一般来说,船公司在各个港口都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开具提单(Bill of Lading),即为提单格式件;而提单copy件则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已缮制的提单加贴快递专用封条进行复制生成的正/背面分写且含电子底账的纸质形式,与正本提单有同等证明力。综上所述,选择使用哪种文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具体需求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