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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同意分流后还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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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八级现在公司破产了,我被分流到新成立的一家公司。这种情况可以在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原单位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现在原单位只 答应给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1-01 13:19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破产时,企业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享受。在破产清算时,会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对于您的情况,因为您被分流到新成立的公司,那么您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因此,您需要向原单位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您可以向原单位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原单位只答应给您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楼2023-11-0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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