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和俱有在含义和使用范围上有一定区别。“具”一般表示事实或条件,强调的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具有”中的“具”指的是具体的事物或者性质等可以被看见摸到的东西;它所表达的是一个完整的语义单位,后面接的宾语通常是指事物、东西或者是物化了的成绩如成果、作品等;“具有”可以用于人也可以用于物,“具备了哪些条件”“这个考场不具备空调”。而“与……俱……”是介词结构做状语的用法,其中动词“与”(跟)不能省略,这表明动作的发生是与某事有关的。从这个角度看,“与……俱……”句式更倾向于表原因关系而非结果关系。总的来说,“具有”重在对状态的描述,强调拥有什么(多指实物),可以用作主语和谓语;而“与……俱……”则偏重于叙述某种伴随情况出现的原因,常位于句子中间位置,起状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