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分局的职责是: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文物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 管理协调指导检查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文物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市级以上重点文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等。3. 研究制定市域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4. 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经费预算,用于文物征集、抢救和维护等工作。5. 对全市民俗博物馆和社会类博物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6. 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相关服务保障。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