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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就读于十五中,此人曾任班主任的某班级。现虽身居海外,但偶然间提起高中经历时仍难忘此无德教师对我的金钱敲诈、体罚、以及怂恿其他同学对我进行霸凌。逼我和家人向她鞠躬甚至下跪道歉,否则无理由停课的恶毒行径。
但时过境迁,证据收集不全难以立案,且敲诈金额也就往往以收取罚款以充班费的名义敲诈50~80元不等,目的更多是巧立名目克扣自己针对的学生的生活费用。事发当时年龄太小不懂得向他人求助或以合法手段维权,使此人得以心安理得继续毒害下一代。但我并未忘记当年所受的侮辱,回国之后我会继续收集其受贿、私自体罚学生的违法证据,并欢迎所有受害者向我检举,我会一并整理并在必要情况下诉诸法律。高中三年对人心理影响何其深远,如果你还在淋她的酸雨,学姐可以为你实名制撑伞。
当然,十五中也有很多令人尊敬的好老师,只是此人之卑鄙不配以师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