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合约期内未到期就弃用合约手机卡,通讯运营商可能会发给你催缴费用的通知单。这是因为根据合约机合同要求,合约期没有结束,签订合同的合约人必须在合约期内使用该卡。一般来说,合约机不能换卡,换卡后轻则锁机不返话费,重则还需交违约金。此外,合约卡即使没有插入手机,每个月仍然会扣除相应的套餐费,直到话费余额被扣除完为止。此时,手机卡会进入欠费、停机的状态。如果欠费、停用超过三个月,该手机卡将被运营商默认为废卡,进行销号处理。更重要的是,在欠费以后三个月内,产生的所有费用仍然会记录在实名卡的信息中。如果不尽快充值或注销,就被一直背负着欠费记录。欠费记录超过三个月后,个人信息会被运营商列入“黑名单”。由于目前三大运营商的数据,已经接入全网信用。被记录在“黑名单”的个人,如果以后申请新的手机卡,仍然需要补交之前的欠费。此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用户,在办理宽带、网络电视等业务的时候,也会受到一些限制,甚至导致无法办理。因此,如果想要避免上述问题,可以去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将剩余的费用补缴清楚。在注销之前,欠款较大,公司可能会发催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