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3年中专在校期间报名参加了大专自学考试,94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后2004年拿到了大专自考文凭,近二十年了单位没对我的大专学历提出异议,今年涉及副科级干部提拔,以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允许全日制在校生参加自考为由不承认大专文凭,我咨询了省自考办,说山东一直鼓励允许在校生参加自考,执行的是第三条“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限制年龄性别学历受教育程度都可以报考自学考试”,没有学历前置要求,没有限制在校生参加自考,我的学历真实有效,还说可以以单位名义函询省自考办,我又查阅了山东省有个文件《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干规定》,从1983年到2016年一直有效,“凡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公民,除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脱产学习的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外,不受年龄、学历限制,均可申请报考。”而我的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不在自考限制范围内!所以按照这个地方性法规,我的自考文凭也是合法有效的!,不属于学历套读!
如果不承认在校生参加自考的文凭,除了湖南湖北黑龙江三个省份全国都支持在校生参加自考,那全国都执行错了政策吗?全国在校生参加自考取得文凭全都无效?这显然不符合法理!如果单位还是不承认我的大专文凭,我得怎么维权?可以起诉吗?
如果不承认在校生参加自考的文凭,除了湖南湖北黑龙江三个省份全国都支持在校生参加自考,那全国都执行错了政策吗?全国在校生参加自考取得文凭全都无效?这显然不符合法理!如果单位还是不承认我的大专文凭,我得怎么维权?可以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