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我妈妈因患有胸1-2椎管内硬膜下脊膜瘤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办理住院手续。原告住院后做了一系列检查后,符合手术条件。手术前,医生告知必须购买指定商业保险,否则无法手术,无奈花费2800元购置保险。做了手术后,我妈妈一直发烧不退,医生说:可能是术后感染,属于正常现象,输抗生素予以治疗即可。后在发烧症状稍有减轻的情况下,2021年4月21日,让我们办理了出院手续。第一次住院共23天。同病房的人手术大概一周至十天就可以出院。
出院后,我妈还是每天依旧低烧。4月29日再次住院治疗。在连续用高级别抗生素输液治疗后,仍未见效果。2021年5月6日,主治医生突然告知原告和家属:考虑是脊膜漏夜导致发烧,需要再次手术。我妈本来就身体不好,又做完第一次手术,术后又每天发烧根本吃不下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妈又做了第二次手术。第二次住院21天。
这期间为了发烧原因,做了n多次腰部穿刺,做过腰部穿刺的人应该都知道多难受,我妈做了至少8、9次。还输了40多天的液。我妈身体恢复了到现在都不太好。
我给医院写反映情况,医院说第二次手术属于正常现象,还说是我们活动导致的,还说这是并发症,说医院没有任何过错。我就在想我妈都虚弱成那样了,去哪活动,怎么活动了?如果不是你们医院第一次做手术的时候那个锥板未打磨光滑并放置好,那个锥板能刺破脊膜导致一致漏夜????编瞎话也得圆滑吧。而且第二次手术中,你们医生做完手术和家属说的就是,锥板边缘不光滑把膜刺破了。再说并发症我们理解的是伤口未愈合好之类的,锥板刺破脊膜是愈合的问题吗?我想我再怎么养着也愈合不好吧?这是并发症?
我作为一名律师自己妈妈的权利都保护不好,还怎么谈保护别人的权利。所以,我提起了诉讼。看法院判决,我希望得到公正的处理。
无图无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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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我妈还是每天依旧低烧。4月29日再次住院治疗。在连续用高级别抗生素输液治疗后,仍未见效果。2021年5月6日,主治医生突然告知原告和家属:考虑是脊膜漏夜导致发烧,需要再次手术。我妈本来就身体不好,又做完第一次手术,术后又每天发烧根本吃不下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妈又做了第二次手术。第二次住院21天。
这期间为了发烧原因,做了n多次腰部穿刺,做过腰部穿刺的人应该都知道多难受,我妈做了至少8、9次。还输了40多天的液。我妈身体恢复了到现在都不太好。
我给医院写反映情况,医院说第二次手术属于正常现象,还说是我们活动导致的,还说这是并发症,说医院没有任何过错。我就在想我妈都虚弱成那样了,去哪活动,怎么活动了?如果不是你们医院第一次做手术的时候那个锥板未打磨光滑并放置好,那个锥板能刺破脊膜导致一致漏夜????编瞎话也得圆滑吧。而且第二次手术中,你们医生做完手术和家属说的就是,锥板边缘不光滑把膜刺破了。再说并发症我们理解的是伤口未愈合好之类的,锥板刺破脊膜是愈合的问题吗?我想我再怎么养着也愈合不好吧?这是并发症?
我作为一名律师自己妈妈的权利都保护不好,还怎么谈保护别人的权利。所以,我提起了诉讼。看法院判决,我希望得到公正的处理。
无图无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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