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薇恋吧 关注:25贴子:164
  • 9回复贴,共1

【原创】天使de容颜(古代滴文文)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原创】天使de容颜(古代滴文文)  
 前奏  
 北宋 京城 日暮府  
 夕阳西下,如血的金红染上了日暮府的每块瓦片,别有一番凄凉的意味。  
 现在已是入秋时节,树叶都日渐枯萎,落了一地。日暮府的丫环都去扫  
叶子,当然除了一人。   
  第一章  
 “薄荷,你到底好了没有?我要找了。”留香小筑内,一个俏生生的人儿  
薇有些不耐烦(戈薇,她和丫环正在捉迷藏)   
  金色的梧桐叶子撒落地上,有意无意的铺成了金色的毯子,映得她的脸色也微微金黄,那特别的色彩在那特别的凝脂般的肌肤上,有一种特别的丽质。这少女的容色,纵是在这看不真切的夕阳里,亦给人特别的惊艳... ...   
  
 
 



1楼2006-02-11 10:12回复
    第一章:习武 
     “薄荷,你到底好了没有?我要找了。”留香小筑内,一个俏生生的人儿 
    薇有些不耐烦(戈薇,她和丫环正在捉迷藏) 
     金色的梧桐叶子撒落地上,有意无意的铺成了金色的毯子,映得她的脸色也微微金黄,那特别的色彩在那特别的凝脂般的肌肤上,有一种特别的丽质。这少女的容色,纵是在这看不真切的夕阳里,亦给人特别的惊艳... ... 
     “好啦~~马上好!”房内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快一点啦~我都快冻死了!”房外的少女撅着嘴唇,半嗔怪半撒娇的说。他就是日暮府的“小公主” 
    —日暮戈薇。真是得上天眷恋,美丽绝伦又冰雪聪明的戈薇出生起就是整个 
    日暮府的掌上珠,心头肉,作为日暮家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孩子,她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活了十六年,简直不知烦恼为何物——哦,也许唯一的烦恼就是她的母亲, 不让她到处乱玩。可是身为日暮府的人,戈薇怎能老实,于是戈薇就施展她独一无二的“撒娇功”缠得日暮府上上下下不得安宁。只得答应,不过要先学武,戈薇当然欣然同意~~也真是宿命如此,虽为女儿家,但天资过人的戈薇竟也是不让须眉的一技武学奇葩,短短七年时间,也就集天下武林于一身,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随着几位身手不凡的公子到来,戈薇就更不亦乐乎了,“变本加厉”。直到不再专供 武术,只是抽出空闲去习武。 
     (在这几位公子中,到底有谁?请看下一章:前来的公子)


    2楼2006-02-11 10:12
    回复
      2025-08-21 14:55:1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3楼2006-02-11 10:12
      回复
        第二章 
         “喔,终于做完了~”从厨房中走出了一个红衣少女(呵呵~薄荷~我不知你喜欢什米颜色,只好写红)手中端这个红木食盘,盘中那香喷喷的饭菜让久侯的戈薇食指大动。一望便知她就是日暮家那位颇具传奇色彩的烧火丫头—清新的薄荷。“哎呀,慢一点吃,斯文些,身为日暮家大小姐,这样,被别人看见多不好。”戈薇一听,马上转换动作。“小姐,小姐,夫人叫你。”“是,我就去,薄荷,给我留着。”“知道了,少不了你的。”戈薇到了前殿,**(因为暂时没人,所以以**顶替)说:“戈薇,你也不小了,该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这次有一些公子来我们日暮家给老爷祝寿,你看看~~”“娘我... ... 
        ¥·#!%#¥%·%!¥!¥%·!%# (说太多,省略)”“不行,你必须选, 
        这次来的可都是才子,下去吧。”戈薇闷闷不乐得下去了。“唉~~~~~”“怎麽了,无精打采。”“娘让我嫁人,我……”“啊~~~~我们戈薇要嫁人了,你一定很好看!”“薄荷,同情一下我好不好?我现在很伤心,不过我不会善罢甘休的。”“你要干嘛~~~”薄荷紧张地说。“没什麽。”“噢。你可千万别吓我。”晚上你就知道了。戈薇暗想。 
         “吱~”一声响,戈薇蹑手蹑脚的从房间走出来。“对不起了娘,我实在不想嫁人尤其是那些蠢猪。”戈薇点了一个纸灯笼,偷偷溜到后门。月光如水的泄在地上,银色的光辉映的戈薇的衣衫更加皎洁,她机警得四处望望,确定无人后偷偷溜了出去。 
         “这磨晚了,你去哪?戈薇大惊,慌忙转身。“谁?”“我!”“啊!娘!娘!我知错了,求娘饶了我吧!”“可以,但是一个月不准出门,好好反省。”“啊!是。” 
         “唉~~~薄荷,娘让我一个月不出门,明知道我最爱玩了,怎麽这样。”戈薇坐在凳子上,无聊的向薄荷发牢骚。“小姐,你就呆着吧,太君是铁了心得要把你嫁出去,薄荷刚才偷偷看了一下那些公子,长得还不错,小姐,薄荷想当还当不了,小姐你就知足吧!”“要嫁你嫁,唉。” 
         “吱。”“小姐,太君叫你去前殿。”“噢,知道了,你告诉娘我过会就来。”戈薇回答。“薄荷,你等我,我去了。”“是,小姐。”戈薇起身走了。


        4楼2006-02-11 10:13
        回复
          第三章 
           “娘,你叫我有什麽事?”戈薇走进大厅。“噢!薇儿,来坐。”薇太君 
          说。“是,娘。娘你叫我来到底有什麽事?”戈薇喝了口茶。“薇儿,我们已经把你指给了杀府大少爷。”薇太君不慌不忙地说道。“噗!”戈薇把口中的茶都吐了出来。“娘,你怎可这样,我可是。”“不行,我们已经跟杀府商量 
          好了,你去收拾东西,杀府的马车会过来接你,你们互相了解一下” “娘!”“别说了,既可动身。”“是。”戈薇闷闷不乐的走出大殿。 
           戈薇不知不觉地走进花园,粉蝶忽闪忽闪,在白蔷薇纷扬的花瓣中不见了。 
          花香有些撩人,薰的戈薇不得不陶醉在这片花园里,醉意朦胧。 
           “小姐,小姐!”戈薇抬起头,只见薄荷向这里走来。“薄荷呀!有什麽事吗?”“小姐,我听说夫人要把你嫁给杀家大少爷!”薄荷显得很激动。“是啊!我就是为这个心烦。”戈薇不耐烦地说道。“什麽~~~杀家大少爷可是全京城少女的梦中情人,别人梦都梦不到,小姐你好厉害!”薄荷很羡慕得说。“ 
          看你这样,你带我嫁过去多好。”“啊!小姐,我才不呢,说一下。”薄荷回道。这时,来了一个丫环。“小姐,夫人叫你起程。” “噢!是。”戈薇不情愿地说道。“薄荷要想我,我走了。”戈薇恋恋不舍的说道。“嘻嘻!小姐,我会的。”“我们走吧!”戈薇转过身说。“是小姐。” 
           出了大门,马车动了。戈薇回头望望日暮府,恋恋不舍的走了。 

           北宋 京城 杀府 
           “不!爹,我不要娶她。”杀生丸激动地说。“不行,杀,她可是京城第一美女,你不要?”杀父迟疑的问。“不。”杀生丸干脆地说。“哥,你可要想好,这可是京城第一美女,我都没见过她的面,据说见到她的人都被迷上了,不可自拔,你不要我要。”犬夜叉试探地说。“你自己留着吧。”杀生丸回道。“不行,杀。日暮府过会就把她送来了,好好接触一下。”杀父生气的回道。“爹,你不要逼儿臣。”杀生丸扭头说道。“不行,日暮戈薇你是娶定了。”杀父说完,拂袖而去。“哥,你去试试。”犬夜叉插嘴说。“哼!” 
          杀生丸扭头就走,把犬夜叉一人留在那。


          5楼2006-02-11 10:13
          回复
            。“不行,杀。日暮府过会就把她送来了,好好接触一下。”杀父生气的回道。“爹,你不要逼儿臣。”杀生丸扭头说道。“不行,日暮戈薇你是娶定了。”杀父说完,拂袖而去。“哥,你去试试。”犬夜叉插嘴说。“哼!” 
            杀生丸扭头就走,把犬夜叉一人留在那。 
             “吱~”车子停了,戈薇的身子微微向前倾斜了一下。只听隔壁马车说:“ 
            薇儿,到了,下来吧。”是母亲。“到了。”戈薇自叹一声,便从马车上下 
            来。戈薇抬起头,“杀府”两个大字赫然在牌子上写着。“走吧~”薇母说。 
            “是母亲。”戈薇回应。戈薇走进去,“哇!”真是大开眼界,不愧是京城第一富豪的家,戈薇到过这麽多达官贵人的家,还没有一个像杀府这麽壮观的。


            6楼2006-07-05 18:44
            回复
              • 218.17.246.*
              没了


              7楼2006-10-30 21:19
              回复
                催 文 ~~~~~~
                加 油 ~~~~~~


                9楼2007-02-11 18:03
                回复
                  2025-08-21 14:49:1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125.109.217.*
                  ???????????????????? 这么没了? 加油继续写啊!!!!!!!!!


                  10楼2008-02-26 10:11
                  回复
                    楼主 
                    沵也搞弃楼 ?


                    11楼2009-07-15 10: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