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来(返)赤、离赤政策
01
倡导非必要不离赤,确因特殊情况需离赤的(货车司乘人员除外),由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乡镇、苏木)同意,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离赤。
确需跨省出行的,另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旗县区和途经地、目的地县级指挥部报备,并在离赤交通场站进行1次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确需进京的,另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7天内有本土疫情旗县区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02
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登录“来赤返赤人员登记报备系统”进行登记(“登记码”后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赤点进行“落地检”,抵达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03
对近7日内,自新疆、山西和呼和浩特、包头等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其他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旗)的来(返)赤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1检。
除上述地区外,对未发生疫情县(市、区、旗)但所在地级市有疫情的来(返)赤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4、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3、5、6天进行抗原检测,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
对没有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来(返)赤人员,实行“3天2检”(在第一入赤点进行“落地检”,在24~72小时内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须向社区(村嘎查)报备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赤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以上通过“两站一场”来(返)赤人员,由属地指挥部统一组织车辆接回(无需接站),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境外来(返)赤人员严格闭环管理,由旗县区落实管控措施。管控政策根据各地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04
对来(返)赤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村嘎查)报备,在严格落实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核酸检测措施后,采取“点对点”运输或护送引导等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01
倡导非必要不离赤,确因特殊情况需离赤的(货车司乘人员除外),由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乡镇、苏木)同意,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离赤。
确需跨省出行的,另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旗县区和途经地、目的地县级指挥部报备,并在离赤交通场站进行1次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确需进京的,另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7天内有本土疫情旗县区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02
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登录“来赤返赤人员登记报备系统”进行登记(“登记码”后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赤点进行“落地检”,抵达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03
对近7日内,自新疆、山西和呼和浩特、包头等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其他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旗)的来(返)赤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1检。
除上述地区外,对未发生疫情县(市、区、旗)但所在地级市有疫情的来(返)赤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4、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3、5、6天进行抗原检测,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
对没有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来(返)赤人员,实行“3天2检”(在第一入赤点进行“落地检”,在24~72小时内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须向社区(村嘎查)报备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赤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以上通过“两站一场”来(返)赤人员,由属地指挥部统一组织车辆接回(无需接站),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境外来(返)赤人员严格闭环管理,由旗县区落实管控措施。管控政策根据各地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04
对来(返)赤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村嘎查)报备,在严格落实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核酸检测措施后,采取“点对点”运输或护送引导等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