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法】
梅花占法,以数为卦,迅捷简明。
上卦取诸数,或在音声,或在器物,或在笔画,知而悉获以为数也。
下卦取诸数,亦复如是,亦或加地支之数,子一丑二寅三也。
动爻取数,合上下卦之和数也。
卦数除以八而取其余也。
爻数除以六而取其余也。
梅花有云:拆字笔画,化而为卦。
今数,亦复如是。
例如:123
拆12与23
12与23为除以八取余而分作下上卦
12合23为35除以六取余作动爻
逢人问事,求述三数,
当先告知,0不作数。
0者无极也,故不足以用。
例:789
78除以8余6为坎卦
89除以8余1为乾卦
78+89=167除以6余5为动爻
故其卦:水天需,需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