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当庭向被告人郄红卫送达判决书。李宏摄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保定中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该院当日对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导致一死数伤的“黑老大”郄红卫涉黑案做出一审宣判:郄红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据保定中院新闻发言人吴震宇介绍,被告人郄红卫,男,196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捕前住保定市先锋街。1985年因犯流氓罪被免予刑事处分,1986年因犯妨碍执行公务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1987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9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0年8月13日被释放。2012年7月12日被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抓获,2012年7月13日被满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8月3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