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级标准。
1、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采用分数和ABCD四个登记表达。各学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察和综合素质评价30分,总分710分。等级确定办法为:考试科目等级按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90%(其中,语文、道德法制达到85%)及以上者,记录为A等;达到75%-90%(语文、道德法制达到75至84%)记录B等;达到60%至75%记录为C等;60%以下记录为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