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服务。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个包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同时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员名单》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以取得证书时间为准,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具有熟悉财务审计的有关制度和业务,能按照现场审计规范要求独立进行审计;
5、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8万元/年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网上截图、《会计师事务所会员名单》网上截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21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注:(1)①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提供的网上打印件不能体现出个人姓名和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全称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章的花名册(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提供缴纳保险的事业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③公司资质合并或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报名成功后购买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服务。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个包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同时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员名单》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以取得证书时间为准,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具有熟悉财务审计的有关制度和业务,能按照现场审计规范要求独立进行审计;
5、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8万元/年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网上截图、《会计师事务所会员名单》网上截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21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注:(1)①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提供的网上打印件不能体现出个人姓名和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全称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章的花名册(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或供应商分支机构)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提供缴纳保险的事业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③公司资质合并或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报名成功后购买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